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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顯示的是 8月, 2024的文章

賣厝阿明X安新建經X M房產X 黃坤洋 | 空間不夠 把隔壁買下之後打通好嗎?專家提醒2件事【M傳媒】

  黃坤洋 | 空間不夠 把隔壁買下之後打通好嗎?專家提醒2件事【M傳媒】 兩戶打通合法嗎?安全嗎?稅率又該怎麼算?想買兩套房,再把空間打通來住,可以嗎?隔壁的房子要賣,要不要買下來之後打通?打通之後的房子能買賣嗎?對房價是否會有影響?關於房屋打通的種種問題,阿明邀請全國不動產萬華店店東黃坤洋來幫大家解惑,從法律、稅務、建築安全到後續走勢全面解析。  #牆壁打通 #房屋結構 #地價稅   台灣地狹人稠,尤其在都會區中, 小宅產品 是相當普遍,為了增加居住空間,有些人會選擇購入兩戶後打通。有些人在購買預售或 新成屋 時,便事先規劃打通;有時候則是意料之外、順勢而為,例如因為家庭成員增加,隔壁戶的房屋又剛好要賣,就買下並與原本的房屋打通,增加居住使用的空間。   ▌建議依法申請,並請專家評估安全性   黃坤洋表示,兩戶打通涉及兩大關鍵:合法性與安全性。首先,要依循法律,根據現行法規,打通房屋需要委託 建築師 申請變更使用執照,未經申請許可擅自動工敲除分戶牆打通空間,將違反《建築法》,可依法將處以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罰緩。   其次,要留意安全性,為了確保房屋結構不受損,相關工程需要由專業結構技師評估,黃坤洋說,承重牆的改動最具風險,會影響穩定性,樑柱、牆體的改動也都得慎重評估;打通後因為 格局 改變,消防安全和逃生路線亦須重新規劃,特別是消防設備或逃生出口都要符合現行規範,也得要重新申請消防安全合格證。至於兩戶房子在打通之後,其產權登記跟分戶,需自行向主管機關申請合併成一戶。   ▌轉售出價格是否受影響?視情況而定   黃坤洋特別提醒,打通後的房屋若未經合法申請程序,未來假如要賣掉,可能會影響房屋出售價格;而有通過合法申請打通的物件,在出售時也需要在不動產說明書上誠實告知,將打通與變更過的情況載明,否則可能會被視為瑕疵的一部分。   從業多年的黃坤洋分享,曾經處理過一種已經打通、但分戶銷售的物件,因為原本兩戶之間的隔間牆還在,只打了一個通道,後來就施工復原、把洞填滿就好,免去重新測量,這算是相對單純。另一種可能的情況,是打通後的物件格局較特殊,一般市場的接受度比較沒那麼高,就需要特別留心。   ▌打通後自住,也適用千分之2自用稅率   在稅務方面,依照土地稅法的規定,土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之受扶養親屬,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千分之2)來課徵地價稅,以一處為限

國有地種作物違法?安新建經顧問蔡儀亭提醒勿以身試法

  ​ 安新建經中區蔡儀亭顧問。 圖/蔡儀亭提供 近日,台中市政府警察局和平分局查獲三名泰國籍失聯移工,涉嫌在台中梨山的國有土地上非法種植大麻。這起案件不僅引發了社會對毒品犯罪的強烈關注,也掀起了對非法占用國有土地的討論。根據報導,民眾拿國有地做私人使用的情況屢見不鮮,甚至有民眾利用分隔島種菜,究竟民眾占用公有地會發生怎麼樣的問題?會受到什麼處罰呢?阿明邀請安新建經中區蔡儀亭顧問,來跟大家分享國有地的知識。 ▌什麼是國有地? 國有地是指屬於國家所有,依法不得作為私有之土地,包括公共交通道路、名勝古蹟、山坡地等。蔡儀亭表示,民眾若有需求,可以向政府申請合法使用權源,如承租、成立法人或公司委託經營,否則擅自使用屬於違法行為。例如,排水溝周邊的用地、雨水下水道設施上方的空地或滯洪池等地區,在此種地區種植農作物,便屬於侵權行為。 ▌在國有地種菜,有違法嗎? 答案是肯定的。蔡儀亭強調,在國有地上種植農作物,不僅涉及民法與刑法上的違規,還可能對環境造成破壞。例如,擅自使用山坡地進行農耕,可能導致水土流失,違反《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或《水土保持法》。而如果在公共設施如人行道、公園或綠地上種菜,各縣市政府通常會先勸導並要求移除,若屢勸不聽,則會依當地相關條例處罰。例如,根據《臺中市公園綠地園道及行道樹管理自治條例》,在人行道上種菜,可處以新台幣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的罰鍰。 ▌觸犯了哪些法律? 占用國有土地(國有地)的法律責任相當嚴重。蔡儀亭指出,占用國有地者將構成竊佔罪,可能面臨刑事處罰。根據《中華民國刑法》第320條規定,意圖不法占有他人不動產者,將構成竊佔罪,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0萬元以下罰金。此外,依據《民法》第767條,所有人對於無權占有其所有物者,有權請求返還土地,並追溯收取不當得利的使用補償金。如果不願配合限期騰空,將會面臨更嚴重的法律責任。 蔡儀亭提醒,若占用的國有地為山坡地或林地,導致水土流失或森林破壞,則觸犯《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水土保持法》或《森林法》,這些條例的法定刑度遠比竊佔罪更加嚴重,民眾須特別注意,切勿心存僥倖。 #安新建經 ​ 即時補充房產小知識   https://www.anshinescrow.com/

張富中X賣厝阿明X安新建經:路沖的房子不要買? 專家揭其中魅力

  ​ 全國不動產文元安平店執行長張富中。 圖/張富中提供 在傳統風水學中,路沖指的是建築物正對著一條筆直的道路,這種在風水上被視為「煞氣」聚集,可能對居住者的健康、財運、甚至人際關係方面帶來不好的影響。此外,還有偏沖與巷沖等不同的風水問題,本文阿明特別邀請到對風水具有研究的全國不動產文元安平店執行長張富中,來跟民眾說明這些風水可能造成的影響以及其化解之道。 張富中表示,自民國83年開始服務以來,他發現在台灣土地條件下規劃的房子,常有路沖或是對到屋角的情況。這類物件的問題可分成兩個層面來看,首先,在心理層面,車輛行駛時的燈光與噪音會讓居住者感到不安與精神壓力。其次,從實際安全的角度來看,社會新聞中常見因急剎車或轉彎不及而發生車輛直接衝進房屋的事故,這些都會增加居住者的危險。 針對路沖問題,已有不少風水專家提供化解方法,例如在門前擺放石敢當、八卦鏡等物,或是設置石墩、矮牆、花台、或植栽,以緩解煞氣並實際阻擋來提高安全性。張富中舉例說,當對面大樓車道正對,車輛駛出時,車燈會直射屋內影響居住品質,這就構成了車道沖,這種情況下可透過裝修隔柵或使用百葉窗來化解。 然而,並非所有風水問題都能輕易化解。張富中分享說,他曾考慮要租或買一間店面,但該物件直接對到兩棟高樓之間深長的防火巷形成的巷沖,在諮詢幾位風水老師後,皆建議避開此類物件,由此可知有些風水問題確實難以化解。 由於路冲物件在市場上需求相對較低,因此價格通常較為便宜,但在特定市場中,它們反而具有一定的吸引力。張富中提到,他曾遇到一位客戶在台南安南區租下一間具有人流、車流效益的偏沖物件,經重新裝修,將店面前後轉租給飲料店與汽車美容業者,並將外牆做廣告看板承租,成功將收益最大化。 實際上,路冲問題可以透過建築規劃來做化解的。很多建設公司都會將這類土地規劃為大樓或新加坡式住宅,避免一樓有人居住,以此來化解煞氣。張富中指出,或許不適合居住,但對於某些特定行業,如五金行、理髮店、刀具店、仲介店、飲料店或金融業來說,這些商業用途可能使這類物件變成理想的選擇,生意通常很好,租金也相對便宜。 執行長強調,在買賣交易確定前,買方應確認清楚物件的風水,如果對風水問題存有疑慮,就會建議先放棄這筆交易,避免因為勉強,讓自己住的不舒服。張富中分享了一個案例:有位客戶很喜歡一個物件,惟這個房子有巷沖問題讓客戶無法馬上決定,後來客戶請教會牧師來看過

林新偉X賣厝阿明X安新建經:買四樓真的不好嗎? 房產專家破解迷思

  遠見房屋創辦人林新偉。 圖/林新偉提供 華人傳統社會中,購置不動產或動產時存在許多禁忌,其中數字「四」因其發音與「死」相近,常被視為不吉利,因此許多買家會刻意避開四樓。為此,一些建商在規劃時甚至會將樓層數字跳過。然而,隨著房價持續攀升,這一傳統觀念似乎正逐漸轉變,因此,安新建經與賣厝阿明邀請了遠見房屋創辦人林新偉,分享他 20 年來在房地產前線服務的經驗,為民眾解析樓層四的禁忌對市場的實際影響,以及現代購屋者對此傳統習俗的真實看法。   ▌盤點華人買房的民俗禁忌 除了避開數字「四」,華人還有許多其他買房的禁忌,例如避免選擇面對「煞氣」方位的房屋,或是避開在農曆七月鬼月期間買房交屋。林新偉創辦人表示,過去確實有不少買家在說明需求時,會特別表示不要四樓或巷弄門牌號中有四的也不要。但隨著房價持續攀升,林新偉觀察到,近年來,已經較少遇到提出這樣需求的買方,越來越多的買方更重視的是個人實際需求和經濟考量,對於數字禁忌的顧慮影響的族群越來越小眾。 ▌買四樓真的會比較便宜嗎? 林新偉表示,四樓的價格確實相對較低,但主要影響的因素是樓層視野、採光、隱私和安全性等。一般而言,低樓層價格較便宜,隨著樓層增加,每兩層樓的單價可能會增加 4 千到 1 萬元。然而,也是有一些綜盤考量後的行銷規劃,像以預售和新成屋來說,很多建商就會拿四樓做為廣告戶,以較低單價出售。也有一些大樓跟醫院會規劃將樓層跳號,但,隨著時代進步,因為顧忌數字諧音影響購屋決定的情況有限,所以樓層跳號的作法也已逐漸減少。 ▌購屋者的考量 在實務上,最不受買方青睞的樓層往往是二樓或頂樓,而非四樓。林新偉指出,二樓通常是水路管線的轉折處,容易有堵塞或爆管問題,這在買賣中古屋時會更加被注意。而頂樓則會受太陽直曬和雨水直接沖刷,若建設公司的防水處理不佳,就有較高滲漏水風險。相比之下,四樓主要因為數字的諧音讓部分人忌諱,但實際居住上並無顯著問題。雖然如此,還是會有一些買方擔心未來轉售時可能會遇到在意此問題的對象,因此在有多個樓層可選擇的情況下,通常還是會優先選擇三樓或五樓,以便日後更容易出售。   ▌創辦人的親身經驗 儘管數字「四」在傳統文化中具有負面聯想,林新偉分享不同的觀點。有些買方會說四象徵「事事順利」,並有遇到買方特地尋找四樓物件,有人主要是因價格考量,或是根據宗教信仰或命理老師的建議,選擇自己命格缺少或相符的數字,以增補

航道並非嫌惡設施! 專家分享航空噪音補償金

  ​ 安新建經桃竹區林佳洵經理。 圖/林佳洵提供 新聞報導陳姓女空服員在機場旁購屋,結果不管上下班都要忍受飛機高音頻;還有,屏東機場周邊里長與代表們也紛紛抱怨補償金太少,看來「吵」起不少民怨!阿明邀請安新建經桃竹區林佳洵經理,跟大家分享關於航空噪音補償金新公告。 ▌航空噪音補償金說明 「國營航空站噪音補償金分配及使用辦法」第四條中,噪音補償金有下列四項之用途: 一、補助航空站附近航空噪音防制設施所需之設置費用。 二、辦理航空站附近之噪音補償措施。 三、辦理各項航空噪音防制措施所需之航空噪音監測、防制、審查作業及技術研發等相關工作之費用。 四、辦理第一款至第三款航空噪音補償金發放所需之行政作業費用。 林佳洵說,國防部自民國89年開始實施機場航空噪音補助,讓居民可以對隔音窗、門及空調設備進行改善。110年8月國防部再頒布「軍用機場噪音防制補償經費分配使用辦法」,111年起的第4輪改為現金補償,依防制區等級發放每人每年450元、500元、600元的補償金。 不僅如此,環保局長陳世偉也表示,航空噪音防制區每2年檢討1次,桃園國際機場航空噪音防制區已於今年5月6日重新劃定公告,經航噪基金管理委員會審議該梯次噪音補償金提升為原補助標準之60%。所以,防制區內實際供人居住之建築物,且為去年12月31日以前設置於桃園市或109年12月31日以前設置於新北市林口區下福里,每戶可請領補償金分別為1級6000元、2級1萬2000元、3級1萬8000元、4級2萬4000元和5級3萬6000元。 ▌桃園國際機場航空噪音賠償對象及申請方式 林佳洵分享,桃園市環保局於今年6月1日開始受理第八梯次113-114年桃園國際機場航空噪音防制費補助作業,桃園與新北兩市6個行政區共36里約5萬4000戶可申請。為提升便民服務,符合資格的民眾接獲書面通知後,可直接透過手機或電腦至「桃園國際機場航空噪音防制費線上申辦服務平台 https://noisesubsidy.tydep.gov.tw 」網站上申請;上梯次已申辦且資料無異動的民眾,只要提供建物所有權人身分證及半年內任一期電費單,並於明年12月31日前向環保局提出申請。 ▌案例解說 像前述新聞事件,法官提到機場航道並非認定之嫌惡設施項目,所以民眾買賣房屋時若有特殊要求,必須在契約上明訂。而關於屏東空軍基地噪音補助事宜,也有立委為民眾爭取要求國防部研

二代健保補充保費如何影響房屋租賃?專家劉素慎解說

  ​ 安新建經劉素慎經理。 圖/劉素慎提供 房價不斷高漲,持有不動產的房東,在租房市場中常處強勢地位,特別是在出租給公司行號時,房東通常是以「未稅」的租金作收入,就有新聞報導一家珠寶店,因為租金短報而被國稅局追稅,引發不少民眾討論!所以,阿明特別邀請到安新建經劉素慎經理,來跟民眾討論租金跟二代健保有哪些關係呢? ▌什麼是二代健保 二代健保補充保費是針對經常性薪資以外的所得或收入課徵,像是獎金、特殊津貼、股票股利等,自2021年起,二代健保的保險費率調整為2.11%。另外,二代健保補充保費會由給付單位代為扣繳補充保險費,民眾不必自行繳納。「股利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收入」二代健保補充保費的起扣金額均為新台幣2萬元,未超過新台幣2萬元,就不用扣二代健保補充保費。 ▌房東也要繳二代健保 劉素慎舉例:房東成為政府的包租代管3年一期的公益出租人,要先將房子出租給管理公司,管理公司再租給自然人,所以租金會涉及預扣和二代健保。劉素慎補充,通常申報會約定由公益出租的承租人負責上網申報、列印及繳款。 ▌房子出租給法人的稅制 房東是自然人將房子出租給法人,若每月租金超過20,000元(含)以上,法人在每月支付租金時都要預扣10%所得跟2.11%二代健保。所以,房東希望實際拿到手有多少金額,就要用回推÷(1-10%-2.11%)也就是÷0.8789。 假設包租代管公司向房東承租一間房間,房東每月實際要拿到25,000元的租金。透過回推的算法:25,000÷0.8789=28,445(小數點進位)。 雖然實拿是25,000元,但在隔年度報稅時,依照每個月可扣抵43%必要支出,將所得收入合併至所得稅申報。劉素慎說,如果該年度可列舉成本大於43%必要支出,則改用成本列舉的方式相對划算。以上述案例,若房東又為公益出租人,則每月可將租金扣除15,000元後再列入所得申報,我們以本案例試算隔年要併入申報所得稅金額:(25,000-15,000) X (1-43%) X 12個月=68,400的租賃所得,再依照綜合所得稅級距課稅。 ▌案例解說 新聞實際案例是,A君向房東承租店面銷售珠寶,議定每月租金是75,000元,並且房東在租賃契約中約定,租金所衍生的扣繳稅款及二代健保費等金額均由A君負責繳納,房東每月的「未稅」租金收入為75,000元。 根據稅法,A君需將租金回推並支付租金相關需扣繳的稅款,但

林治弘X賣厝阿明X安新建經:專家教你找出適合自己的房屋檢驗辦法

  ​ 太平洋房屋景安捷運加盟店林治弘經理(右)。 圖/林治弘提供 在新青安政策的推動下,許多有自住需求的首購族群紛紛出現,帶動一波房屋交投熱絡行情。然而,多數首購民眾缺乏驗屋及交屋的經驗,而這恰恰是可避免買賣糾紛訴訟的最後一道重要程序。為讓首購民眾了解驗屋及交屋應注意的事項,安新建經與賣厝阿明特別邀請到太平洋房屋景安捷運加盟店的林治弘經理,來分享他的專業經驗。 林治弘經理解釋,房屋檢查報告最早於1976年由美國的驗屋師協會推行。一般而言,房屋檢查是在成交後要交屋的階段進行,針對房屋現況、室內空間、室內設施、設備、公共空間、建材和管線等,做各式詳細檢查與測試報告。 房屋檢查報告涵蓋了多個方面,從管線、室內設施、室內外空間、建材、建築結構和公共空間等。檢查的內容非常全面,例如:窗台 、樓地板 、牆面的滲漏水、居住安全性、室內甲醛含量、廚房衛浴設備,以及給水和排水設備、管道滲漏水的情況,甚至施工精準度、牆面垂直度到磁磚、石材、油漆等的施工品質,均在檢查範圍內。 林治弘指出,專業驗屋公司是依據現行法規提供專項檢查服務與報價。在台灣,這類驗屋報告大多會使用在檢驗新屋上,而中古屋則常採取『確認屋況』的方式進行驗屋。由於市場上的中古屋是依照當時的法規建造,加上隨著屋齡增長,建材功能、強度也都會老化衰退,就如同年輕人和老年人的身體狀況不同一樣,因此若採用驗屋公司的檢驗規範,結果可能不那麼適合。 林經理強調,由於驗屋費用也不菲,建議購屋民眾可以根據自己的實際需要選擇適合的驗屋方式進行房屋品質與安全確認,而非一味追求高標準的檢查數據,徒增不必要的開支。 林治弘建議,購買中古屋在確認屋況時,可以先找自己信賴的房產經紀人來協助,因為他們通常具備相關經驗,不僅能提供專業的意見,還能推薦可靠的廠商進行檢驗。在自行檢查前,民眾可以先制定自己的驗屋清單,並在驗屋過程中將問題拍照留存作紀錄,以便後續修繕及溝通。若自行檢查後仍有疑慮,可以適時尋找專業人士的協助,例如:水電工、空調技師、裝修人員、室內設計師,或專門的檢驗單位協助,針對有問題的部分做更進一步檢查。 以下是提供給民眾自行驗屋時的檢查重點項目: 內部狀況:天花板、牆壁、地板、窗戶和門的密封性與滲漏水問題。 系統檢查:包括水電、通風、冷氣與暖氣系統的運作狀況。 安全性檢查:檢查煙霧和一氧化碳偵測器、逃生路線是否暢通。 外部狀況:包括屋頂、

熊寶榮X賣厝阿明X安新建經:買屋風險一屋二賣 看看總監妙解方

  ​ 瑞麥地產-首府加盟營業處總監熊寶榮。 圖/熊寶榮提供 2013年基隆市中山區推出的預售建案「海吉市」,總戶數77戶竟被成交700次,2019年經由地院查封,一直到去年11月辦理第一次拍賣,當時一屋二賣糾紛事件,引發社會廣泛關注。阿明特別邀請到在不動產從業超過30年的瑞麥地產-首府加盟營業處總監熊寶榮,來為大家說明為何屋主要犯險一屋二賣、此行為的法律效力及如何預防。 買賣雙方簽訂合約後,在房地移轉登記給甲買方前,賣方見市場價格變動,就與乙買方簽訂同一房屋標的的買賣契約,並將房屋的所有權登記給乙買方,導致甲買方無法取得購買的房屋標的。熊寶榮總監指出,發生一屋二賣的原因有二:第一,賣方坐地起價,通過再次出售房屋獲取更高的收益;第二,買家缺乏房地產交易知識,未能意識到簽訂買賣合約和產權登記之間的法律差異。合約在法律上意味著僅擁有債權,而債權沒有排他性且具平等性,因此賣方不管與前手買方或後手買方所簽立的買賣契約都是有效的;根據民法758條「不動產物權,依法律行為而取得、設定、喪失及變更者,非經登記,不生效力。前項行為,應以書面為之。」可知不動產的取得在法律上必須透過登記,才能真正擁有。 那麼該如何預防買到一屋二賣的物件,熊寶榮提供幾項建議: 1. 要求賣方提供權狀正本:在簽訂買賣契約書時,通常代書和仲介會要求賣方提供權狀正本,若賣方未能提供,則無法進入地政機關程序。 2. 即時進行房產過戶登記:購房後應盡快進行過戶登記,確保成為合法所有者。 3. 使用履約保證:透過履約保證的機制來保障買賣價金的安全。 熊總監回憶,多年前服務一宗位於天母豪宅的案件,簽訂買賣契約的當下,請賣方提供權狀,賣方表示忘記帶,所以代書就先進行簽約,再請賣方盡快補上,簽約後賣方不斷要求買方同意先動撥履保專戶內的簽約金,但由於賣方始終未繳交所有權狀予代書,在買賣程序尚有瑕疵的情況下,依流程拒絕讓賣方動用。後來才知道賣方早已將權狀抵押給地下錢莊,而且其亦有一筆信用貸款,總借款金額已超過買賣成交總價。最後經由總監主動積極努力地邀約銀行、地下錢莊三方一起面談,歷時三個多月的磋談,才讓案件順利成交,促成三贏的局面。 民眾若真的遇到一屋二賣的情況,有哪些權益是可以請求賠償的: 1. 請求損害賠償及解除契約:依民法第226條及第256條規定,買方可以請求因預期取得預售屋所有權的支出,和因沒有取得預售屋所有權

王昱凱X賣厝阿明X安新建經:土地要被徵收 我只能被接受嗎? 專家揭開土地徵收面貌

  王昱凱代書。 圖/王昱凱提供 土地徵收是政府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強制取得私人土地的手段。早期苗栗大埔徵收案,引發社會各界的關注,因此主管機關檢討當時的徵收程序,但現在多數民眾對於徵收的印象仍停留在過去階段。現今政府不斷修正徵收機制,盡量使其完善及符合期待,為了讓民眾能了解現在土地徵收是如何進行的,安新建經與賣厝阿明特別邀請到 [ 王昱凱地政士事務所 ] 王昱凱代書,以專業的角度來為土地徵收議題做分享。 根據《土地徵收條例》第 3 條規定,政府可以為國防事業、交通事業、公用事業、水利事業、公共衛生及環境保護事業等各種公共事業徵收私有土地。王昱凱表示,現今土地徵收案,大多集中在道路用地及大型公共建設上,例如都市計畫中的道路拓寬工程及政府預計興建的重要建設等。 王昱凱分享,台中市近期印象深刻之一的徵收案 - 復興路與大智路拓寬計畫,該計畫因原先的台中火車站如要從前門通行到後門需要繞道一整圈,為使交通更加便捷,規劃打通前後站,讓前站到後站只需要 2 分鐘,並將雙向兩車道擴展為四車道、增設人行道、自行車道和綠化帶,旨在改善當地交通狀況、提升整體道路環境質量。 然而,要提出徵收計畫也必須經過一定法定程序。王昱凱說,政府機關會先經過綜合性評估,考量公共利益之需求和符合經濟效益,像是徵收後未來交通流量和預期紓緩堵塞路段的交通效果。這些評估報告會提交給中央主管機關審查,通過後才能正式發動徵收。 王昱凱指出政府取得土地有多種方式,其中最多數的方式有幾種:協議價購、徵收 ( 含區段徵收 ) 及市地重劃等,今天以協議價購及徵收跟各位分享。 ▌協議價購:是在徵收前一種較為柔和的手段,政府與土地所有權人協商,透過不動產估價師提供專業估價報告,政府根據報告提出收購金額,以市場正常交易價格收購。若所有權人對協議價購的金額不滿意,可以提出進行重新審查。但達一定協商後仍無法完成協議,就會進入徵收階段。 ▌徵收:當協議價購無法達成收購,政府會依法向主管機關申請以「市價」徵收,其「市價」仍是依據不動產估價師提出之綜合報告做為市價參考值,非為過去之公告現值加成計算。不過此種方式是一種強制手段,所有人權仍會取得該徵收價金,但常態而言土地所有權人想守護的產權則會被徵收機關取得。 王昱凱代書分享復興路與大智路拓寬計畫工程徵收,當時就有一在地知名補習班面臨徵收,但業者希望政府避開拆除,提出了道路繞道方案,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