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發表文章

吳聲緯X賣厝阿明X安新建經 | 房屋所有權人跟房貸借款人可以不同嗎?「這件事」是關鍵

  桃園市地政士公會理事吳聲緯地政士(右)。 圖/吳聲緯提供 房屋所有權人和房貸借款人可以是不同人嗎?有資金需求時,可以用親友的不動產來抵押借款嗎?父母可以買房直接登記在小孩的名下嗎?限貸令施行至今,什麼樣的人能跟銀行談到好條件呢?阿明邀請桃園市地政士公會理事吳聲緯地政士,來為大家說明。   限貸令造成房市買氣急凍,資金如何不斷鏈是目前市場最受關注的議題,不少人開始討論是否能用他人的名義來借款。對此,吳聲緯分析,房屋所有權人跟房貸借款人,本來就可以是不同人,民法跟相關法規並沒有對此限制,只需要注意在辦理借貸或設定時,無論是向金融機構或私人借貸,都必須是民法規定的完全行為能力人,而且一定要出自所有權人的意願。   ▌所有權人跟貸款人最好是「二親等之內」 他指出,多數金融機構都會要求所有權人跟借款人之間,有「二親等之內」的親屬關係,如果只是朋友,銀行大多不願意承作受理。實務上比較常見的情況,以買賣案件來說,例如太太買了房子,由先生作為借款人;而在原屋融資方面,比方說媽媽有一間房子,碰到兒子有資金需求時,就請媽媽作為擔保物的提供人,由兒子向銀行申請借貸。 值得注意的是,有些父母想幫助小孩買房子,孩子簽約為買方且房子登記在孩子名下,由父母來揹房貸,吳聲緯直言,通常不建議這樣操作,因為如果孩子並沒有財力,但作為買方,本就有支付價金的義務,卻由父母作為貸款借款人,來向銀行借錢,支付價金給賣方,會產生贈與的問題。他通常建議,孩子最好成年了、也有經濟能力,在跟銀行借款時,父母作為保人就好,實際借款人還是孩子。   ▌所有權人通常得當「保證人」或「共同借款人」 至於房屋所有權人跟房貸借款人不同時,吳聲緯指出,實際申請房貸的流程大致相同,不外乎查詢信用聯徵紀錄、審查財力證明、還款能力證明等,比較特別的是,銀行通常會一併請房屋所有權人作為保證人或共同借款人,一起承受這筆債務。 而這種操作的最大風險,第一是借款人不繼續繳房貸,房子就被銀行申請查封法拍了,必然衍生糾紛。第二,當購置房屋時,借款人跟登記人不同時,支付給賣方的價金可能就會產生贈與稅,責任歸屬也是問題,尤其是非親屬關係更容易產生糾紛;吳聲緯強調,若國稅局查到有疑似贈與行為時,即便主張兩人間有借貸關係,也得提供借貸契約,並有固定的還款金流來佐證,並不容易含...
最近的文章

毛人弘X賣厝阿明X安新建經 | 房屋要如何開價格?

  ​ 熊賀房屋毛人弘店東(右)。 圖/毛人弘提供 想要出售房產,你知道你要賣的房子應該要如何開價嗎?賣房子時設定合理的售價,也是促成物件交易的關鍵之一。那麼,要如何判斷自己開價或委託的仲介建議開價是否合理呢?安新建經與賣厝阿明邀請經營熊賀房屋四年多的毛人弘店東,用自身從業服務超過數百名買賣方的經驗,分享制定合理房屋售價的辦法。 ▌ 設定房價的核心依據 毛店東指出,最常被提及的房價參考依據是 實價登錄 ,但僅憑實價登錄並不足以全面評估房屋價值。「實價登錄雖然提供基礎資訊,但是並未包含屋況裝潢等細節,而這些都可能大幅影響價格。」他進一步說明,內部條件如屋內設計、裝修品質,以及外部條件如樓層高度、採光、社區位置等,都是影響價格的重要因素。 針對投資型賣方,毛店東建議參考區域內其他競爭物件的售價,並強調:「只要確認自家物件的優勢,有時就能賣出市場新高價。」 ▌ 掌握市場供需資訊的來源 觀察建商推案量及廣告量 :廣告越多,代表該區域市場越活躍。 多瀏覽售屋網站 :關注同類型物件的價格變化。 與房仲保持聯繫 :房仲擁有豐沛的市場資源,能即時獲得準確資訊。 毛店東鼓勵民眾與仲介建立友好關係:「透過交流,不僅能掌握市場資訊,還能學習到專業知識。」 ​ 熊賀房屋毛人弘店東(前排右二)。 圖/毛人弘提供 ▌ 調整售價或接受議價的適當時機 毛店東表示,市場交易量急降時,賣方應考慮適當調整售價。「例如政策變動可能造成市場波動,若房屋上市後長期未有詢問,即有可能是價格過高的信號。」此外,售屋原因也會影響定價,特別是賣方需要快速變現時,應適時接受議價,如果有接近市場的價格即可出脫。 他提到,老屋議價時可以加入 交換條件 :「例如屋齡老舊,賣方可以降低價格以換取免除瑕疵擔保的責任,讓出預算依照買方自己的標準進行屋況修繕。」 ▌ 銀行估價與仲介估價的差異 銀行估價通常偏保守,主要是因為其需保障自身債權的安全。毛店東解釋:「如果貸款人繳不起房貸導致不動產進入法拍市場,當房產一拍未成功出售,通常二拍就會降價再拍,這會可能導致銀行虧損,因此估價通常會較市場價格低。」 相較之下,仲介是依據市場實價登錄及物件條件評估,故能更加貼近當下的市場售價。因此,賣方在比較估價時,應了解開價的評估邏輯,再選擇合適的售價來委售。 毛店東分享熊賀房屋目前以經營法拍代標及老屋翻修為主,無論是高端投資或預算不高有自住...

徐晟旻X賣厝阿明X安新建經 | 借名登記不違法 專家揭開雙面刃

  ​ 全國不動產徐匯仁愛加盟店店東徐晟旻(站立者)。 圖/徐晟旻提供 借名登記常見在有稅務或資格限制的情況,就會有俗稱『借人頭』的做法,顧名思義,指的是借名人將自己的財產登記於他人(出名人)名下,但實際的擁有者及管理者都是借名人。不過,專家提醒,借名登記雖然不違法,但因缺乏明確法律保障,仍有不少風險需要注意。安新建經與賣厝阿明邀請全國不動產徐匯仁愛加盟店店東徐晟旻,來為民眾說明借名登記的常見情況與其相關風險問題。 徐晟旻指出,常見借名登記的原因包括以下四種: 【節稅需求】:登記在名下無其他房產的人名下,可以減少地價稅、房屋稅等稅負。 【隱匿財產】:為了「躲避債務」或「情感關係」等原因,將財產登記在他人名下藏起來。 【規避法律限制】:如以非原住民身分無法購買原住民保留地,則借用符合資格者的名義完成交易。 【優惠貸款資格】:特定職業如公務員或軍警可享低利率貸款,部分投資客會借此操作。 最高法院對借名登記的定義是:「當事人約定一方將自己之財產以他方名義登記,而仍由自己管理、使用、處分,他方允就該財產為出名登記之契約」。 徐晟旻說,這樣的作法雖然不違法,但是在某些情境下有一定的方便性,惟仍不具備明文法律保障,民眾要注意背後所隱藏的風險!例如:「法律上,登記名義人即為財產的擁有者。」若出名人私自出售或抵押房產,借名人可能無法阻止,造成難以挽回的損失。徐晟旻提醒,一旦出現糾紛,法院可能參考民法委任契約來處理,但提供舉證和程序多由借名人來承擔,程序非常繁瑣又費時。 ▌ 借名人的風險 喪失控制權:法律上出名人擁有完全處分權,一旦有紛爭,借名人恐失去財產的控制權。 法律糾紛:出名人出售、抵押房產或欠債被強制執行時,借名人可能難以主張權利。 稅務問題:若未妥善規劃借名程序,可能涉及贈與稅或其他稅務問題。 ▌ 出名人的風險 債務償還:若借名人無法償還貸款,出名人 必須 負責償還,貸款可能影響出名人的信用問題。 稅負問題:登記在出名人名下的財產,會產生地價稅或房屋稅相關稅務,法律上為出名人需負擔。 法律責任:若借名人用借名登記的財產進行非法活動,出名人可能會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徐晟旻表示,借名人通常會透過書面契約以保障自身權利,透過協議撥出房產收益給出名人的分紅、報酬或其他好處,但這些並不能完全抵消可能面臨的風險。 降低借名登記帶來的風險問題,徐晟旻提出四項建議,第一, 雙方...

黃博聖X賣厝阿明X安新建經 | 房產登記共同持有,專家建議要事前書面協議

  太平洋房屋五股店組長黃博聖。 圖/黃博聖提供 房屋共同持有是一種蠻常見的產權登記,常見在 家族繼承、配偶共置房產或借名登記的情況。這樣的產權安排是有其便利性與優點,但在房貸辦理、還款分配、收益分配以及房產處置時,就有可能因其他共有人意見相左而受阻,為此,安新建經與賣厝阿明特別邀請太平洋房屋五股店組長黃博聖,為大家解析關於房屋共同持有的優缺點與相關建議。 ▌什麼情況會出現房屋共同持有? 黃博聖指出,通常會以「持分」形式分配登記給多名所有權人,以下是幾種常見情況:    ■  家族繼承:例如多名繼承人共同繼承遺產。    ■  共同出資:共同投資或夫妻成家時一起出錢購置房產,產權共同登記。    ■  借名登記:將房產登記在他人名下,通常因有稅務、貸款或信用條件需求而採用。 ▌常見共同持有的登記形式 ■共同登記: 即雙方擁有房產的共同持分。這種設定的優勢在於安全性較高,可防止任一方在未經對方同意下出售或抵押貸款。缺點則是貸款額度可能會受另一方的信用狀況影響導致降低。 ■預告登記: 指的是房產登記在一人名下,但另一人則擁有限制權。例如,房產登記在甲名下,乙通過預告登記確保甲在未經乙同意下無法出售或抵押房產。這種設定的優勢在於節省成本。缺點是若甲欠債而遭法院查封,房產無法避免被強制執行拍賣的風險。 ■借名登記: 將房屋以他人名義登記。可能因有貸款需求,需要有信用情況良好的持有人申請。 ▌黃博聖分析共同持有的優缺點 ■優點: 1.  若共有人欲出售持分,其他共有人擁有優先購買權。 2.  降低個人經濟壓力,共同分擔持有房產必要成本支出、房貸與維修費用。 3.  夫妻一同購置可提高可貸資金與運用靈活性,促進共同經營家庭的目標。 ■缺點: 1.  交易限制:房產處置時需全體共有人同意。 2.  稅務影響:可能用掉共有人「土地增值稅優惠」及「首購貸款優惠」的一次性資格。 3.  利益爭議:若無書面明確約定,可能引發收益或成本分攤的糾紛問題。 黃博聖回憶,曾服務一對新婚夫妻購置婚房,因男方家長堅持房子須登記在男方名下,而引發爭執。當時組長建議採用「夫妻共同持有」,並解釋民法第 1005 條夫妻財產制規定,夫妻若無特別登記,均...

張榮隆X賣厝阿明X安新建經|房市急凍?房仲大老:價穩量縮,自住客擇優進場好時機

  ​ 新北市不動產仲介公會輔導理事長、住商不動產大蘆洲團隊總經理張榮隆。 圖/張榮隆提供 房市景氣急凍,何時才能破冰?安新建經與賣厝阿明邀請新北市不動產 仲介 公會輔導理事長、住商不動產大蘆洲團隊總經理張榮隆位民眾解析,張理事長表示,受調控政策衝擊,近期市場走勢如雲霄飛車般震盪,如今只剩口袋夠深的剛性買盤在撐盤,預期後續市況將呈現「價穩量縮」格局,對於有自住或置產需求的購屋者來說,不失為擇優進場的好時機。 入行已37年,在新北市的蘆洲、三重地區擁有九家仲介店頭的張榮隆,對市場波動掌握度極高,他比喻,台灣房市的景氣走勢過往一直如同「摩天輪」,大約七年一個循環、高低起伏可預期,原本景氣正往下走了,卻碰上 新青安 政策,讓市況瞬間猛烈上衝,近期又因 央行 調控,瞬間反轉向下,走勢之震盪好比「雲霄飛車」。 ▌實價登錄已從「樓地板」變「天花板」 張榮隆觀察,上半年的市場交投超級熱絡,亦推升房價上揚,當時的實價登錄可說是「樓地板」,交易價不斷創高,但如今市況轉差,實價登錄也成了「天花板」;不過,房價也不至於大跌,主因是仍有不少自住或置產買方正蓄勢待發、準備進場看屋,他預期,市況將從原本的「過熱」慢慢恢復成「常溫」,房價也會趨於合理。 景氣變動之際, 房仲 市場也必定歷經洗牌。張榮隆指出,如今台灣房仲店頭已破萬家,預期這一波關店潮會淘汰掉兩成的業者,若想生存,唯有變強,他建議經紀人們得掌握「信任、親切、專業」三原則,經營者們則莫忘「正派經營」的鐵律。 ▌外號「九店王子」,拿下房仲業奧斯卡 因為旗下有九家店,張榮隆在業界有「九店王子」的封號,他曾獲得金仲獎的不動產經紀業冠軍,該獎項又有「房仲業奧斯卡」美譽。他坦言,自己之所以投身不動產業,是為了脫貧,父親在他六歲時就過世了,母親靠著替人洗衣服,辛苦拉拔家中六個孩子長大;當完兵後,他看到軍中學長做了房仲,很快就賺錢、買車,便決定也試試,希望能賺錢照顧家人。 剛入行時,張榮隆自認不善言辭,為了練口條,他每天都看電視新聞,一句句地學主播說話,還會在西裝口袋內放錄音筆,錄下自己跟客戶的對話,回家後重播來聽,從內容到語調逐句檢討,思考該如何優化改進。同時,他也努力提升專業知識,很快就晉升為超級業務員。 ▌做好人才培育,提供內部創業的機會 張榮隆回想,在入行一年多後,有一次他到天母陌生開發,意外發現有物件求售,當下他立刻按門鈴,起初,...

黃坤洋X賣厝阿明X安新建經 |空間不夠 把隔壁買下之後打通好嗎?專家提醒2件事

  兩戶打通合法嗎?安全嗎?稅率又該怎麼算?想買兩套房,再把空間打通來住,可以嗎?隔壁的房子要賣,要不要買下來之後打通?打通之後的房子能買賣嗎?對房價是否會有影響?關於房屋打通的種種問題, 安新建經與賣厝阿明 邀請全國不動產萬華店店東黃坤洋來幫大家解惑,從法律、稅務、建築安全到後續走勢全面解析。  #牆壁打通 #房屋結構 #地價稅   台灣地狹人稠,尤其在都會區中, 小宅產品 是相當普遍,為了增加居住空間,有些人會選擇購入兩戶後打通。有些人在購買預售或 新成屋 時,便事先規劃打通;有時候則是意料之外、順勢而為,例如因為家庭成員增加,隔壁戶的房屋又剛好要賣,就買下並與原本的房屋打通,增加居住使用的空間。   ▌建議依法申請,並請專家評估安全性   黃坤洋表示,兩戶打通涉及兩大關鍵:合法性與安全性。首先,要依循法律,根據現行法規,打通房屋需要委託 建築師 申請變更使用執照,未經申請許可擅自動工敲除分戶牆打通空間,將違反《建築法》,可依法將處以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罰緩。   其次,要留意安全性,為了確保房屋結構不受損,相關工程需要由專業結構技師評估,黃坤洋說,承重牆的改動最具風險,會影響穩定性,樑柱、牆體的改動也都得慎重評估;打通後因為 格局 改變,消防安全和逃生路線亦須重新規劃,特別是消防設備或逃生出口都要符合現行規範,也得要重新申請消防安全合格證。至於兩戶房子在打通之後,其產權登記跟分戶,需自行向主管機關申請合併成一戶。   ▌轉售出價格是否受影響?視情況而定   黃坤洋特別提醒,打通後的房屋若未經合法申請程序,未來假如要賣掉,可能會影響房屋出售價格;而有通過合法申請打通的物件,在出售時也需要在不動產說明書上誠實告知,將打通與變更過的情況載明,否則可能會被視為瑕疵的一部分。   從業多年的黃坤洋分享,曾經處理過一種已經打通、但分戶銷售的物件,因為原本兩戶之間的隔間牆還在,只打了一個通道,後來就施工復原、把洞填滿就好,免去重新測量,這算是相對單純。另一種可能的情況,是打通後的物件格局較特殊,一般市場的接受度比較沒那麼高,就需要特別留心。   ▌打通後自住,也適用千分之2自用稅率   在稅務方面,依照土地稅法的規定,土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之受扶養親屬,適...

賈承霖X賣厝阿明X安新建經 | 房仲業務收下紅包恐違規 專家揭露規定

  台灣文化中紅包象徵著好運與吉祥,不僅逢年過節,一般人情往來也常見紅包禮儀。然而在不動產交易服務的過程, 房仲 業務是否能夠收受服務費以外的紅包呢?有蠻多民眾敲碗想了解有沒有相關規定在這件事上,因此,阿明特別邀請安新建經經理賈承霖,來分享服務第一線 仲介 的實務經驗及法律規範。 #仲介 #紅包 #服務費   ▌房仲業務能否收紅包? 首先我們直接來回答能不能收受紅包的問題,賈經理指出,根據目前的行業規定和大多數仲介公司的內部規範,都是規定禁止業務員私下收取紅包的。他解釋道:「許多品牌仲介公司已經明文規定業務員不能接受客戶的紅包,如果被發現將會面臨公司懲處。」這樣的規定是為了維持交易過程的公正透明,避免任何可能損害客戶信任的行為。   因此,若買賣雙方對業務員服務滿意,希望能實際表達感謝之意,賈經理建議可以選擇其他方式。例如,幫助介紹買賣案件給房仲業務,這不僅能夠表達感激之情,還能增加房仲績效收入提供更多服務機會,也才不會涉及紅包問題而產生可能的懲處。   ▌帶看無成交需要給紅包嗎? 賈經理分享一個經常遇到的問題——房仲業務帶看了多次房子,但最終都沒有成交,是否應該給仲介紅包?他表示:「仲介的服務費報酬是基於成交後支付的,因此交易若沒有達成,客戶不需要支付服務費或紅包。」   ▌房仲業報酬標準說明 房仲業者的報酬標準是根據內政部《不動產仲介經紀業報酬計收標準規定》來計算。賈經理解釋:「房仲業者向買賣雙方收取的報酬合計不得超過房屋成交價的6%。這筆報酬通常由買賣雙方共同負擔,普遍行情下,會向賣方收取4%,向買方收取2%。」   舉例來說,若房屋的成交總價為1,000萬元,房仲業者最多可以收取60萬元作為服務報酬。賈經理補充道,這筆報酬會在仲介公司與業務員之間做分配,因為日常辦公場所的相關事務與人力成本都是公司支付的,因此,儘管報酬看似可觀,但實際上房仲業務的收入會經過多層分成,而且如果交易皆未成功,先前的努力就無法轉成實質的報酬。   賈承霖總結,紅包文化雖然在日常生活中普遍存在,但為維持業者專業和客戶信任、守護房地產交易之公平、透明性,房仲業者私下收取紅包是被禁止的。若衷心感謝用心服務的業務,可以用轉介紹客戶的方式,向親朋好友推薦才是最實質的幫助喔!   新聞來源: https://hou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