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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筱琳X 賣厝阿明x安新建經 買房新手必知要點!專家提4大選房原則:大學附近報酬可期

房市示意圖。記者游智文攝影 隨著去年下半年急轉直下的房市降溫,不少人開始關注不動產投資,期望在此波冷靜期能買到更易入手的產品做進場投資,透過房產增值或租金收益累積被動收入。 然而,對於投資新手而言,如何從選對好標的、衡量貸款能力到成功出租,仍是一大挑戰。專家指出,只要掌握幾個關鍵方向與市場脈動,新手也能在房市中穩健佈局,爭取獲得長期報酬空間。 第一階段:挑選合適的投資標的 成功的房產投資始於正確的選房策略。 太平洋房屋桃園京懋店郭筱琳店長指出,新手投資者第一個要有的觀念是:「觀察投資區塊的特質—人口與活動組成結構,來挑選匹配的物件」。 例如若是在大學院校附近就建議選擇小套房當主力出租產品,來符合學生客群;而若是選中純住宅區,則就考慮30坪上下的家庭宅。 她提醒,了解區域內的目標客群,才能投其所好、帶來穩定的承租報酬。 值得一提的是,郭店長擁有12年房地產資歷,歷經雷曼兄弟金融風暴、COVID-19疫情等市場波動期,對房市脈動有深厚觀察。 她指出,目前在限貸令實施、加上國際局勢不穩(如川普上任後主張關稅制裁)等多重影響下,大環境雖顯動盪,但對有心投資的人來說,反而是進場的好時機。 「當市場熱絡時,屋主往往自認房價高、議價空間少;但在現在這種觀望氛圍濃厚的時候,買方更容易與屋主談判,取得讓利空間,用合理價格大膽買到心儀物件,」郭店長分析。 地點建議:關注重劃區與學區人口紅利 在地點選擇方面,郭筱琳推薦兩個當前具備成長潛力、租售皆宜的投資區域: 桃園中路重劃區 :被視為桃園最具生活品質的住宅環境之一,不僅交通便利、南來北往快速可達,距離機場也僅約20分鐘車程,是自住與置產兼具的優質選擇。 新北三峽北大特區 :鄰近台北大學,租屋需求穩定。區域內學校林立,吸引單身、剛結婚的年輕小家庭,且套房出租幾乎常年滿租,空置率極低。 郭店長補充,該區因鄰近機場與台北市,又有就學與就業雙重需求支撐,未來轉手也深受市場青睞。 她進一步建議,投資新手可考慮鎖定 「兩房產品」 ,面向學區或小家庭客層,不僅易租、也具備未來轉售彈性。 以北大三峽為例,因鄰近大學與科技園區,有明確的租屋族群,房源幾乎供不應求。 中路重劃區亦同,區域發展穩健,屋源一釋出常迅速去化,再加上距離土城工業區不遠、又有高速公路與公車可連結,吸引大量工業區通勤人口進駐,居住需求穩定。 新手選房四大原則 以下幾點選房原則,提供新手...

安新熊波比 X 阿明小教室單元: 「破解公設糾紛,點交不卡關」

  阿翰買了標榜零公設的透天小社區建案,買了才知道一樣是有共同持份土地。在管委會與建商點交過程,發現原來根據政府規定,超過 30 戶以上合照申請的建案,需要有資源回收區的空間,結果建商提供的竣工圖面有規劃,但實際上卻沒有該使用空間,甚至將預定資源回收區空間賣給他人使用,詢問建商未符合竣工圖的情況該如何處理,建商回覆:「沒有被查到就不會被開罰 ... 」 社區內的公設-水溝,在建設時建商沒有計算好斜度,會產生水溝水發出惡臭、滋生蚊子的狀況,管委會要求建商處理改善,卻得到建商回覆:「水溝是排洪用,無法解決 ... 」 以上,這類公設點交糾紛無奇不有,甚至有些社區已完工 3 年以上,公設的部分依舊尚未點交完畢,身為屋主的我們應該如何保障購屋的權益呢? 首先,假如建商在銷售開始就是標榜『零公設』,但於後續點交時發現是有部分公設,針對此情況,建商可能涉及「廣告不實」的問題,違反《公平交易法》第 21 條、《消保法》第 22 條,可以依法請求 損害賠償 。 買方可依據《民法》第 359 物之瑕疵擔保相關規定,主張要解約或減少價金而提起訴訟,確實要負舉證責任,買方必須說明「竣工圖與現況用途不符」構成瑕疵,且此瑕疵重大而得解除契約,如果不是屬於重大瑕疵的類型,那就只能減少價金。 公設怎麼點交? 根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第 57 條規定,建商必須提供物件「共用部分」、「約定共用部分」與「其附屬設施設備」的相關資料,如:設施設備使用維護手冊、廠商資料、使用執照謄本、竣工圖說、水電、機械設施、消防、管線圖說…等資料,以利管委會管理使用。 社區在成立管理委員會後,同「政府主管機關」、「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或「管理負責人」現場針對水電、機械設施、消防設施及各類管線進行檢測,檢測時間大約為 1 ~ 2 個月,如果遇到大一些的社區甚至可能要長達一年時間,確認其功能正常無誤後,才能正式移交。 且依據法規規定,公設點交不僅是管委會與建商要處理,政府機關的人也需到場協助,避免建商與管委會在驗收程序有不實之行為,導致住戶權益受損。 公設驗收不通過怎麼辦? 在點交公設過程若有發現問題,如水電機械、消防設施或各類管線功能上明顯缺陷等狀況,且可以歸責於建商,社區管委會應一一列出缺失,以「書面」方式通知建設公司處理修繕之。 大部分具有規模或是信譽優良的建設公司,會在公設點交時提供管委會或...

安新建經 房市日常QA:『提前終止契約,押金被沒收,房客是否無法要求房東退還部分保證金』

  提前終止契約,押金被沒收,房客是否無法要求房東退還部分保證金 網友承租店面住宅月租 $25 ,000,房屋押金被房東要求支付3個月,疫情關係需要提前結束營業,但由於原先合約有載明,提前終止契約,房屋押金會被沒收,且房東有請代書到法院公證,以至於房東依據合約內條款,將A小姐押金沒收,共7.5萬元。這樣的情況下,網友可以要求房東退還部分押金嗎? 以上述   房客想提前終止租約的案例,我們可以分三個階段討論: 1房屋 合約公證的法律效果  —  2房客提前終止租約的相關規定  —  3消費者保護法相關規定 1房屋租賃契約公證之效果 房屋出租訂立書面契約,經過公證之後,對於承租人交還房屋,給付租金及違約金,出租人返還押租金等事項,不須訴訟就可請求法院強制執行。雙方權利獲得保障,糾紛也可避免。 也就是說,如果有一方違約,是否可以強致對方履行,簡言之,就是可不可以「逕為強制執行」。 2 房客提前終止租約的相關規定 在新上路的租賃新制中,租賃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針對房東及房客應負的義務,及雙方的權益也作出明確的規範,尤其對於『提前解約』『押金上限』皆有載明。 內政部《住宅租賃契約》第13條或是《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第14條,其中「提前終止租約」的規定。 1若簽約時租屋契約裡勾選「得」終止租約, 而房客若在1個月提前告知房東無法承租事實,善盡了提前告知義務,則無須支付租屋違約金。 2如果合約勾選「不得」提前終止租約 ,則雙方就不能任意終止合約,房客想要提前終止租約,以賠償1個月的租金為上限。 3如果簽約時沒有特別規定是否可任意終止合約,這種狀況租客還是得要徵詢房東同意,才能解約,而且也得給房東違約金,但違約金最高也不能超過1個月。 以A小姐的案例來說,屬於租約未到期提前解約,所以A小姐需要在提前解約前一個月,告知房東無法承租的事實,而房東部分可依新版租賃契約規範,像A小姐要求最高一個月租金為提前解約違約金.而押金剩餘部分應於確認租賃契約終止,承租人交還房屋時返還。 除非,所承租的物件有「租金欠款未繳」、「屋內物品設備 損 毀及遺失」等狀況發生,房東才可以扣除押金作為賠償修繕的一部分,而修繕的責任阿明建議在租屋點交時就要先釐清,才不會事後在還屋點交時發生問題。 那這邊補充說明, 租賃新制針對違約金...

安新熊波比 X 阿明小教室單元: 「袋地糾紛一籮筐,一定要讓他過嗎?」

  建商把建案蓋在袋地,然後連接建築線時通過賴地主的地 ,賴地主有同意當建物蓋起來後,會留設通路給袋地的所有住戶通行,同時也有簽一份同意書,賴地主後來將土地賣給小徐,請問小徐可以拒絕嗎 ? 袋地通行的糾紛隨著經濟發展越來越多,像小徐的狀況,到底能不能夠拒絕讓住戶通行呢?或是,有什麼樣的管道可以讓小徐的損失降到最低呢? 這次我們先釐清「袋地」&「建築線」分別是什麼,再延伸到袋地相關的權力及補償措施,一一解析「袋地」究竟是塊怎樣類型的地? 「袋地」是什麼? 袋地最重要的條件在於必須符合「土地與公路無對外聯絡道路,致無法正常使用」,也就是指你的土地被其他土地環繞,造成無對外聯絡的道路,這類型的土地我們稱為「袋地」。 「建築線」是什麼? 根據《建築法》第 42 條規定『建築基地與建築線應相連接』,所謂「建築線」就是道路的邊界,就是指土地必須要跟道路相鄰才會有建築線,這樣才可以蓋房子,所以又有「建築基地與道路的連結」的意思。 沒有連接對外道路的袋地,因為沒有道路邊界,依法是無法建造房子,要有建築線,就需要建築基地與建築線有相連接。 如何行使開設道路通行權? 當袋地要擁有建築線,需要先依據民法第 787 條,由袋地所有人依據《民法》第 787 條的規定,對鄰地現有人請求通行權,但僅限於『袋地所有人』才可以申請 " 通行權 ” 。 再行使《民法》第 788 條的開路通行權「有通行權人於必要時,得開設道路。但對於通行地因此所受之損害,『應支付償金』。抑或是以相當之價額購買通行地及因此形成之畸零地,其價額由當事人協議定之。」 簡言之,袋地要擁有建築線是依據《民法》第 788 條的開路通行權,把袋地連接上公路以取得建築線。而第 788 條的開路通行權,其實就是花錢跟對方買地。 袋地通行權補償 袋地通行權行使後,就會有需要補償通行地所有人受到的損失問題。袋地所有人為了行使通行權對於提供通行的土地造成損害,需要支付補償金。 但袋地通行權補償金並沒有一定的計算標準,法院認為應該要先確定通行地的位置與範圍,並綜合通行地所有人受損害的程度來評估補償金金額。 依照「國有非公用土地提供袋地通行作業要點」規定,申請袋地通行權時,需要依照申報地價的 5 %一次計收 50 年袋地通行權償金,申請人可以分期繳納袋地通行權償金,最高以 5 年 60 期為原則。 最高法院 107 年度台上字第 16...

安新建經 房市日常QA:『無障礙車位一般民眾可以購買嗎?』

  因為家人持有身心障礙手冊,在銷售人員的推薦之下,買房就選了在 B1 的無障礙車位。 但後續問題來了,假設家人百歲之後,我們就不再持有手冊,還使用停車位嗎 ? 無障礙車位在房市轉售會加分還是扣分呢 ? 會不會限定有身心障礙手冊的人才能承接呢 ?   網友很煩惱,認為要讓家人生活更方便,買下無障礙車位是最好,但買了又怕使用或買賣不符合規範而被檢舉,偏偏現實問題都需要考量,不好意思跟家人討論,只好上來跟阿明討教拉 ~ 列點說明 1. 無障礙車位相關法規 2. 無障礙設施規範   詳細解答 阿明簡要回答,無障礙車位買賣不受身分限制,但「使用時必須持有身心障礙手冊」。依據 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設置管理辦法第 9 條:「使用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者,除掛有專用牌照之車輛外,應將專用停車位識別證置於汽車前擋風玻璃明顯處,以供查核檢驗。」 所以停放車輛時,記得擺放身心障礙手冊證明在前擋風玻璃,以免引起爭議、遭有心人士檢舉。 另外補充一點,不知道有沒有人好奇,如果自己沒有身心障礙證明的話,那跟別人借來使用可以嗎 ? 答案是不行唷,管理辦法在第 13 條中有規定:「專用停車位識別證不得轉借他人使用。」違反並查証屬實的話,不但專用停車位識別證會被原發證機關註銷,三年內也不得再行申請核發。所以別想耍小聰明,尤其當專用停車識別證的申請原因已經不復存在時,應主動向發證機關註銷、繳還 ( 參考第 11 條規定 ) ,不占用不屬於自己的資源,才是守法好公民的榜樣。 為了建立更公平、友善的公共空間,內政部營建署明確規定建築物無障礙設施設計規範,其中第八章提到停車空間,對於引導標誌、停車格線、地面材質、坡度、空間、出入口等都有詳細說明。 基本通則是「無障礙停車位應設置於最靠近建築物讀障礙出入口或無障礙昇降機之便捷處」,相信不只對特殊族群有利,對一般的使用者來說也更便利。 說了這麼多,大家一定會想,如果花了大錢買了一個停起來怪怪的車位,那不是會心很累嗎 ~ 接下來這段你要注意聽,關於罰則的部分,如果今天是在公共空間你沒有身心障礙相關文件而停在殘障車位,毫無懸念你是違規停車,但如果你是停在你購買的約定專用殘障車位 ... 目前   似乎   並沒有   明確法源可以裁罰 ~ 阿明最後補充一個觀點 「殘障車位可以自由買賣,只是有一個標註,你自己停在...

安新熊波比 X 阿明小教室單元: 「聰明裝修拒絕被騙『木作篇』」

  聰明裝潢拒絕被騙的裝修三部曲最終章『木作篇』,帶你一窺木作工程有哪些?要先建立好基本裝修觀念,才能在找尋工班時,不至於遇到裝修蟑螂,最後再送給各位一個『裝修合約怎麼簽?』,希望大家在裝修路上都可以順順利利,擁有舒適好居的生活空間!   簡單來說,屋內一切與「木頭」有關的工程,都可以稱為木作工程。 在裝潢費用上,木作工程大約佔 20%-30% ,價格會隨物件的「坪數」、「數量」、「材質」、「工法」、「櫃體高低深度」、「外觀精緻程度」等內容,在報價上呈現高低差異。   我的條件適合找木工嗎?   如果你是屬於以下條件,就可以找木工來裝潢: 不會動到硬裝的新成屋、已經知道要搬入的家具家電尺寸、對屋內空間運用已經有基本的構想與規劃。   木工工程強調耐用性及重量耐受度,可以服務的項目從天花板、地板、牆面,整個房間幾乎是通通包辦,而且造型變化多元,完全依照你的藍圖量身打造製作。正因如此,更加需要在施工之前先了解各個區域施工的內容及材料特性喔!   事前準備有哪些?   木工師傅與室內設計師最大不同在於,大部分木工師傅在一開始接洽時「沒有」收取車馬費及諮詢費用,所以他們也不會像室內設計師一樣,提供手繪或電繪3D圖,這時候大家的前期作業,就需要做的充足一些喔! 1‧全方位照片記錄室內空間,前後左右上下越清楚越好;目的是在後續規劃方便自己使用。   2‧丈量尺寸要確實,觀察屋內格局後,可以簡單畫出牆、門、窗、樑柱、天花板高度…現有的尺寸在平面圖上;另外,建議時間許可下,將燈具路線、開關、電箱位置、對講機位置等等的細節位置都錄下來,以便提供給木作師傅參考。 其中,要注意到與消防有關的線路,要找專業的消防廠商或是請木工師傅推薦認識的廠商相互配合喔!   3 ‧傢俱電器尺寸也要記錄清楚;把家中現有的傢俱家電長、寬、高尺寸記錄,並初步架構未來物品放置的位置,除了讓木工師傅更快速瞭解規劃,也方便自己後續對空間做配置。   木作的施工流程有哪些? 木作工程的施作上,我們可以簡單分成下面 6 點的順序 1 ‧ 確認施工圖並擬定施工計畫。 2 ‧ 材料進工地現場。貼心提醒,「保護工程」的費用千萬不能省,保護材料可以用薄木板或 PP 板保護,避免屋內施工完畢後有刮傷或損壞喔!   3 ‧ ...

最常見不動產交易糾紛TOP3 買到漏水屋居冠

  專家建議,簽立契約前,要詳閱相關文件及不動產說明書,避免日後衍生爭議。 (圖為示意照) 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台統計109年至110年上半年為止,各類不動產交易糾紛發生次數,總計2889件,等於每月平均發生約160件;進一步觀察,又以「房屋漏水問題」、「終止委售或買賣契約」、「隱瞞重要資訊」等三種情況最常發生糾紛。安新建經提醒,疫情趨緩後,房市買氣一路暢旺,但愈是房市熱絡之際,消費者更要注意買賣房屋時所遇到的細節,避免衍伸出大糾紛。 盤點109年以來前三大糾紛項目,房屋漏水問題就佔了338件(11.6%),終止委售或買賣契約有271件(9.3%),隱瞞重要資訊也有226件(7.8%)。究其原因,大多源自賣方或不動產經紀業者忽略告知部分物件資訊,加上買方專業知識、購屋經驗有限,又在時間緊迫下購屋,就容易發生交易糾紛。 為了避免消費者原本滿心期待而決定買房,最後卻演變成費時費力處理爭議,安新建經法務執行經理謝宗興針對最常見的糾紛原因,提供幾項注意要點,有意購屋者在買屋之前不妨詳加參考、依此檢視屋況或買賣契約。 首先,針對如何「識破漏水屋」,謝宗興指出,入門的辨識方式,就是在看屋時可以多注意天花板四個角落有沒有變色跡象或是水痕,浴室、廚房管線經過之處,也要留意有沒有潮濕痕跡,也可以用手觸摸牆壁,觀察是否有濕氣感。 要注意的是,部分物件已經過重新粉刷,較難肉眼判斷是否會滲漏水,謝宗興提供三招破解方法。第一,檢查陽台外牆有無漏水痕跡,假設有明顯水痕,代表屋內牆面漏水的可能性較大;第二,觀察樓梯間的牆面與天花板有沒有壁癌,作為屋內情況的判斷;第三,選在大雨過後看屋,因為即使重新粉刷,多半不會加做防水工程,豪大雨或颱風後,如有滲漏水,馬上也會現出原形。 其次,如何避免終止委售或買賣契約而產生爭議,謝宗興指出,簽立契約前,應與家人達成共識、深思熟慮,事後才不會因「人」的問題解約,否則一旦契約成立卻要悔買或悔賣,就得付出違約的相對補償給對方。 至於如何掌握房子重要資訊、不被隱瞞,謝宗興表示,消費者應詳閱不動產說明書內容,包括屋主該簽名的地方是否簽妥、為屋主本人親簽,另外,仲介有無針對物件瑕疵等部分詳盡告知,例如漏水、輻射海砂、違建、凶宅等。此外,不妨也可以向管理員、鄰里長等立場比較中立且願意分享的人打聽,了解該物件有無發生過特殊狀況,作為參考依據。 由於不動產交易糾紛時有所聞...

安新熊波比 X 阿明小教室單元: 「拆光光心驚驚 違章建築一定會被拆除嗎?」

  何小姐因為未取得建造執照,就在農業區農牧用地上的工廠內,修建兩層樓的房子,而收到政府寄來的違章建築公文,依照建築法第 25 條及實施區域計畫地區建築管理辦法第三條規定,要求何小姐於收到公文通知一個月內,備齊文件向縣府、公所申請補辦建造執照,若有逾期不辦或補辦建照執照手續不合規定,依違章建築處理辦法第五條規定拆除。 像這樣的情況政府會強制拆除嗎?還是有其他補救方式替代拆除?   違建的定義 根據違章建築處理法則第 2 條的內容可以知道,只要是建築法適用地區內,沒有經過主管機關認可,就擅自建造的建築物就算「違章建築」。   違建種類有 3 種 依照台北市違章建築處理規則違建種類可分成三種:   A ‧ 新違建: 民國 84 年後所產生的違建,此類違建屬於「即報即拆」,其中「新」的定義取決於各縣市政府的規定。近年內數量大幅竄升的農地違建工廠就屬於這類。 常見的像「採光罩違建」、「陽台外推違建」、「雨棚違建」等都算在新違建內,政府會拍照列管但不會立即拆除,除非是有妨礙消防安全、公共通行或是古蹟維護等狀況,才會立即拆除。   B ‧ 既存違建: 指在民國 52 年到民國 83 年之間就已經存在之違建。此類違建則是列入「暫緩拆除」,同樣也會拍照列管,並且列入分類分期處理,但若是『大型違建』或是『有危害公共安全、交通、市容景觀等』將會訂定計畫優先拆除。 特別提醒,有些民眾認為在民國 84 年前的既存違建是「合法的」,其實不正確,政府指示暫緩拆除及列管,不能代表是合法的建物喔!   C ‧ 舊有違建: 指民國 52 年前就存在的違建,此類違建也是列入「緩拆」並拍照列管,如果有危害公共安全相關的問題,同樣會被列為優先拆除範圍。 像是「既存違建」及「舊有違建」這兩類違建都必須經由主管機關到場拍照存證、造冊列管,並按照違法情節列入拆除的分期計畫,暫緩拆除而已,不是「就地合法」喔! 而在一定限度下政府是允許「既存違建」及「舊有違建」修繕,但如果是超出法定的修繕,仍會被舉報拆除喔!   違建一定會被拆嗎? 違建拆除會從「檢舉」、「勘查」、「立案處分」大約會落在一個月的時間,而到最後的「執行拆除」則會依照各縣市排成不同而有所差異。 且依照目前的法規,違建拆除的費用是由政府代墊,再向民眾追討。 像上述何小姐的狀況屬於「程序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