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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政和X賣厝阿明X安新熊波比:融資房貸的靈活運用 資金需求變通多一管道

  ​ 住商不動產松江民生加盟店歐政和店長。 圖/歐政和提供 購置房地產除了對退休生活有種保障與安定感,不需要擔心老年租屋不便的問題;有能力的人更有許多鍾意以房地產當作高報酬獲利的投資首選,而除了以上的功能目的外,擁有不動產後,更是多了一項轉貸融資的方案,本次邀請擁有豐富從業經驗的住商不動產[松江民生加盟店] 歐政和 店長來為民眾介紹融資房貸是什麼?比起其他的貸款,此產品又有怎樣的限制與好處呢? 歐店長解釋說明:『融資房貸簡單來說,就是把已清償或是未有貸款過的房屋及土地做為抵押品,以取得貸款的資金融通方式,如果您現在名下有房子,手頭又需要現金,可以將房子及土地作為抵押品,向銀行申貸,即為所謂的原屋融資;那如果房子貸款尚未繳清,仍想使用一樣的方式,則為「房屋增貸」,就是以「已設定抵押權」的房屋及土地,再向原銀行申請增加貸款金額』。 歐政和店長指出運用二次不動產抵押做貸款申請的好處: 1. 利率遠較一般信貸利率優惠: 目前各大金融銀行機構房貸利率約落在2.06%左右,但信貸通常至少都是5~6%起跳,甚至有的會到10%以上,相差甚多。 2. 能貸款到較多的額度: 銀行會根據房屋座落區域、周圍行情等因素與房屋現價來進行鑑價再決定核貸金額與成數,如果您本身的還款條件能力充足,是很有機會跟原房貸一樣貸到八成的,所以如果擁有的不動產價值為1,000萬,核貸8成,則可以貸款到800萬的現金做運用,而信貸則是以DBR負債比來做評估,依金管會規定上限為平均月收入的22倍為限,通常能貸到的金額落在500萬左右是緊繃上限。 3. 可使用寬限期且還款期限較長 信貸的還款年限最高為7年,而透過融資房貸就等於是以房貸的條件做申請,不僅有機會可享有2~3年的寬限期外,還款年限大多也是落在20~30年間,對於月付金的繳納負擔較輕鬆。 另外在申請融資房貸時,除考慮借款金額與還款能力外,還是有一些申請必要費用是要記得納入的,因為是以不動產做抵押,故基本上都會有銀行開辦費、土地登記規費、火險、地震險以及代書費,以上總費用約會落在10,000元~15,000元。 雖然融資房貸可以貸款到較多資金且享用較低負擔的月償還,但前提是將房子做抵押才融資到的現金,因此歐店長提醒民眾一定要記得按月準時繳納,若真的臨時有繳款困難.也不能置之不理,因為若累積超過三個月以上銀行會進行法律程序,後續就會面臨到強制執行,所以若

安新建經 房市日常QA:『提前終止契約,押金被沒收,房客是否無法要求房東退還部分保證金』

 

提前終止契約,押金被沒收,房客是否無法要求房東退還部分保證金

網友承租店面住宅月租$25,000,房屋押金被房東要求支付3個月,疫情關係需要提前結束營業,但由於原先合約有載明,提前終止契約,房屋押金會被沒收,且房東有請代書到法院公證,以至於房東依據合約內條款,將A小姐押金沒收,共7.5萬元。這樣的情況下,網友可以要求房東退還部分押金嗎?


以上述 房客想提前終止租約的案例,我們可以分三個階段討論:

1房屋合約公證的法律效果 — 2房客提前終止租約的相關規定 — 3消費者保護法相關規定


1房屋租賃契約公證之效果

房屋出租訂立書面契約,經過公證之後,對於承租人交還房屋,給付租金及違約金,出租人返還押租金等事項,不須訴訟就可請求法院強制執行。雙方權利獲得保障,糾紛也可避免。

也就是說,如果有一方違約,是否可以強致對方履行,簡言之,就是可不可以「逕為強制執行」。


2房客提前終止租約的相關規定

在新上路的租賃新制中,租賃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針對房東及房客應負的義務,及雙方的權益也作出明確的規範,尤其對於『提前解約』『押金上限』皆有載明。

內政部《住宅租賃契約》第13條或是《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第14條,其中「提前終止租約」的規定。

1若簽約時租屋契約裡勾選「得」終止租約,而房客若在1個月提前告知房東無法承租事實,善盡了提前告知義務,則無須支付租屋違約金。

2如果合約勾選「不得」提前終止租約,則雙方就不能任意終止合約,房客想要提前終止租約,以賠償1個月的租金為上限。

3如果簽約時沒有特別規定是否可任意終止合約,這種狀況租客還是得要徵詢房東同意,才能解約,而且也得給房東違約金,但違約金最高也不能超過1個月。


以A小姐的案例來說,屬於租約未到期提前解約,所以A小姐需要在提前解約前一個月,告知房東無法承租的事實,而房東部分可依新版租賃契約規範,像A小姐要求最高一個月租金為提前解約違約金.而押金剩餘部分應於確認租賃契約終止,承租人交還房屋時返還。


除非,所承租的物件有「租金欠款未繳」、「屋內物品設備毀及遺失」等狀況發生,房東才可以扣除押金作為賠償修繕的一部分,而修繕的責任阿明建議在租屋點交時就要先釐清,才不會事後在還屋點交時發生問題。


那這邊補充說明,

租賃新制針對違約金與押金規範

房客提前解約的違約金上限是租金的一個月

而房屋押金的上限是租金的二個月為限

那只要是超過這個部分的金額都不符合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規範喔


3消費者保護法相關規定

在新版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規範實施後,消費者可以依據消保法第17條,針對房屋租賃契約條款若有違反房屋租賃定型化契約規範時主張該契約條款無效。


消費者保護法針對企業經營者說明

若有合約內容與政府規定不符合的地方,消費者可依據《消費者保護法》第56條之1規定,針對契約內容與規定不符的部分向地方政府申訴,經地方政府限期企業經營者改正而屆期不改正者,可處3萬至30萬元罰鍰。

#補充說明
關於店面宅租賃押金能不能沒收
目前有兩派說法,
一派的說法是店面不是住宅,
所以不適用租賃專法
而另外一派說法是租賃專法管的是租賃行為,
這兩種說法都有人表述,
而阿明覺得最好的解惑方案
還是要由管理機關正式的發文解釋,
那這樣才能更讓民眾對於店面租賃有一個明確的依歸唷。


資料來源

司法院《公證法》|https://www.judicial.gov.tw/tw/cp-1654-2751-f6a88-1.html

民法§250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B0000001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法《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https://www.ey.gov.tw/Page/DFB720D019CCCB0A/478917df-7599-418f-8715-fd2716b623b4

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7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D0060125

消費者保護法§17 §56-1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J0170001

*以上文字內容與圖片皆轉載自賣厝阿明官網: https://54aming.com/articles/6897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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