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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政和X賣厝阿明X安新熊波比:融資房貸的靈活運用 資金需求變通多一管道

  ​ 住商不動產松江民生加盟店歐政和店長。 圖/歐政和提供 購置房地產除了對退休生活有種保障與安定感,不需要擔心老年租屋不便的問題;有能力的人更有許多鍾意以房地產當作高報酬獲利的投資首選,而除了以上的功能目的外,擁有不動產後,更是多了一項轉貸融資的方案,本次邀請擁有豐富從業經驗的住商不動產[松江民生加盟店] 歐政和 店長來為民眾介紹融資房貸是什麼?比起其他的貸款,此產品又有怎樣的限制與好處呢? 歐店長解釋說明:『融資房貸簡單來說,就是把已清償或是未有貸款過的房屋及土地做為抵押品,以取得貸款的資金融通方式,如果您現在名下有房子,手頭又需要現金,可以將房子及土地作為抵押品,向銀行申貸,即為所謂的原屋融資;那如果房子貸款尚未繳清,仍想使用一樣的方式,則為「房屋增貸」,就是以「已設定抵押權」的房屋及土地,再向原銀行申請增加貸款金額』。 歐政和店長指出運用二次不動產抵押做貸款申請的好處: 1. 利率遠較一般信貸利率優惠: 目前各大金融銀行機構房貸利率約落在2.06%左右,但信貸通常至少都是5~6%起跳,甚至有的會到10%以上,相差甚多。 2. 能貸款到較多的額度: 銀行會根據房屋座落區域、周圍行情等因素與房屋現價來進行鑑價再決定核貸金額與成數,如果您本身的還款條件能力充足,是很有機會跟原房貸一樣貸到八成的,所以如果擁有的不動產價值為1,000萬,核貸8成,則可以貸款到800萬的現金做運用,而信貸則是以DBR負債比來做評估,依金管會規定上限為平均月收入的22倍為限,通常能貸到的金額落在500萬左右是緊繃上限。 3. 可使用寬限期且還款期限較長 信貸的還款年限最高為7年,而透過融資房貸就等於是以房貸的條件做申請,不僅有機會可享有2~3年的寬限期外,還款年限大多也是落在20~30年間,對於月付金的繳納負擔較輕鬆。 另外在申請融資房貸時,除考慮借款金額與還款能力外,還是有一些申請必要費用是要記得納入的,因為是以不動產做抵押,故基本上都會有銀行開辦費、土地登記規費、火險、地震險以及代書費,以上總費用約會落在10,000元~15,000元。 雖然融資房貸可以貸款到較多資金且享用較低負擔的月償還,但前提是將房子做抵押才融資到的現金,因此歐店長提醒民眾一定要記得按月準時繳納,若真的臨時有繳款困難.也不能置之不理,因為若累積超過三個月以上銀行會進行法律程序,後續就會面臨到強制執行,所以若

安新熊波比 X 阿明小教室單元: 「拆光光心驚驚 違章建築一定會被拆除嗎?」

 

何小姐因為未取得建造執照,就在農業區農牧用地上的工廠內,修建兩層樓的房子,而收到政府寄來的違章建築公文,依照建築法第25條及實施區域計畫地區建築管理辦法第三條規定,要求何小姐於收到公文通知一個月內,備齊文件向縣府、公所申請補辦建造執照,若有逾期不辦或補辦建照執照手續不合規定,依違章建築處理辦法第五條規定拆除。
像這樣的情況政府會強制拆除嗎?還是有其他補救方式替代拆除?

 

違建的定義

根據違章建築處理法則第2條的內容可以知道,只要是建築法適用地區內,沒有經過主管機關認可,就擅自建造的建築物就算「違章建築」。

 

違建種類有3

依照台北市違章建築處理規則違建種類可分成三種:

 

新違建:
民國84年後所產生的違建,此類違建屬於「即報即拆」,其中「新」的定義取決於各縣市政府的規定。近年內數量大幅竄升的農地違建工廠就屬於這類。

常見的像「採光罩違建」、「陽台外推違建」、「雨棚違建」等都算在新違建內,政府會拍照列管但不會立即拆除,除非是有妨礙消防安全、公共通行或是古蹟維護等狀況,才會立即拆除。

 

既存違建:
指在民國52年到民國83年之間就已經存在之違建。此類違建則是列入「暫緩拆除」,同樣也會拍照列管,並且列入分類分期處理,但若是『大型違建』或是『有危害公共安全、交通、市容景觀等』將會訂定計畫優先拆除。

特別提醒,有些民眾認為在民國84年前的既存違建是「合法的」,其實不正確,政府指示暫緩拆除及列管,不能代表是合法的建物喔!

 

舊有違建:
指民國52年前就存在的違建,此類違建也是列入「緩拆」並拍照列管,如果有危害公共安全相關的問題,同樣會被列為優先拆除範圍。

像是「既存違建」及「舊有違建」這兩類違建都必須經由主管機關到場拍照存證、造冊列管,並按照違法情節列入拆除的分期計畫,暫緩拆除而已,不是「就地合法」喔!

而在一定限度下政府是允許「既存違建」及「舊有違建」修繕,但如果是超出法定的修繕,仍會被舉報拆除喔!

 

違建一定會被拆嗎?

違建拆除會從「檢舉」、「勘查」、「立案處分」大約會落在一個月的時間,而到最後的「執行拆除」則會依照各縣市排成不同而有所差異。

且依照目前的法規,違建拆除的費用是由政府代墊,再向民眾追討。

像上述何小姐的狀況屬於「程序瑕疵的建築物(建照未核發就開始施工)」,就要按照公文指示,補辦建造執照。

 

「違建」本身就是違反法律的建築物,沒辦法保證不被拆除。常會因為新政府新政策而有不同的狀況,所以「違建」依舊存在隨時被拆的風險。

如果是案件輕微的遮雨棚、花架,政府會視情況拍照列管。

阿明在這邊還是要呼籲各位,假如是屬於「頂樓加蓋」、「防火巷加蓋」等有安全疑慮的狀況,千萬不要貪圖便利違建,而導致悲劇發生!

 

違章建築處理辦法 §2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D007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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