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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雲維X賣厝阿明X安新建經 I 新北市推動都更再+1「微型都更」方案介紹

新北市推動都更再+1「微型都更」方案介紹 ​ 近年來政府積極推動危老重建與都市更新政策,且隨著各項獎勵政策的搭配鼓勵且看到重建後房價翻倍的實案,民眾對於都更已從亦步亦趨到引頸期盼,但據內政部統計,全國屋齡超過30年的老屋約有500萬戶,占總體住宅一半以上,要在短期內全面更新重建,不切實際,也緩不濟急,故除了傳統都更外,新北市亦有簡易都更方案可供參考。 什麼是微型都更? 自內政部2017年起推動《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提供容積獎勵、稅賦減免及融資優惠後,各縣市政府也自行制定相關的獎勵規範(例如:新北市的簡易都更、台北市防災都更等),許多屋主與投資者開始關注「微型都更」模式。安新建經北二區張雲維經理說明微型都更(微型都市更新=簡易都更)是一種針對小型基地或單棟建築進行的都市更新模式,主要目的是改善老舊建築的安全性、耐震能力與居住品質,適用於基地面積較小、住戶數較少的社區或獨立建築。相較於傳統的都市更新,微型都更的規模較小、程序較為簡化,更適合那些難以達成大規模整合的區域。 ※微型都更(簡易都更)vs 傳統都更主要差異 項目 微型都更(簡易都更) 傳統都更 適用範圍 小基地(如單棟建築、公寓) 大面積基地(如整個街廓、社區) 參與住戶 住戶數少,協商較容易 住戶數多,意見分歧可能較大 推動方式 可由單一建物所有權人或少數住戶發起 需整合較多住戶,通常由建商、政府或專業整合團隊主導 審核程序 程序較簡化,申請流程較快 需經過較繁瑣的法規審查 改建彈性 主要以單棟建築或小型社區為單位, 改建彈性高 規模較大,可能涉及都市計畫調整 施工時間 施工期較短,影響範圍較小 需長期規劃,施工期較長 政府補助 可能享有較小規模的補助 通常有較大規模的獎勵與補助 常見案例 老舊公寓加強耐震、外牆翻新、增設電梯 全面拆除重建、容積獎勵、街區再造 微型都更的優勢與申請進行方式(以新北市簡易都更為例)? 微型都更的推動免除了強拆的爭議,大幅減少了推動的困難度,另也具備以下三大優勢條件,因此整體申請門檻較低,適合給想都更但目前遇到整合困難的民眾做參考,張經理也一併告訴大家想申請的民眾應該要從何著手 ※3大優勢條件: 整合門檻較低:不需要大規模整合土地,單棟建築也能申請。 住戶協商簡單:住戶較少,意見統一...

安新熊波比 X 阿明小教室單元: 「新版水利地使用修正辦法,我想租水利地自己蓋倉庫可以嗎?」

  去年 阿強 原本想租一塊水利地,蓋一間鐵皮屋當倉庫使用,但是朋友告知水利地如果要蓋建物,要以出租人的名字當作起造人,還要登記為出租人所有,阿強想想這樣不太划算而作罷! 今年 6 月朋友說農委會有公告新的水利地使用修正辦法,阿強看不懂一頭霧水,想知道現在的修正辦法對他而言,有什麼幫助嗎 ?   去年阿強雖然想承租水利地,卻不能以自己的名義蓋鐵皮屋倉庫,因為如果違反水利地的使用規定,有可能面臨罰鍰,並且遭到勒令其限期改善或拆除。而且在舊制度的規定下,承租人阿強如果在租賃土地上建造符合水利法之建物,除了要用出租人名義當作起造人,還要登記為出租人所有,但是建造費用要由承租人阿強自行負擔。當租賃期限屆滿或租賃契約終止時,承租人阿強應無條件拆除回復原狀還給出租人,或者經出租人同意後可以依照現有狀況還給出租人,還可以跟出租人商量同意後,另外訂定土地及建物的租賃條件繼續租用。 然而根據 110 年 6 月 2 日,行院 農業委員會最新公告 的「農田水利非事業用不動產活化收益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對於不可供單獨建築之非事業用地,可適當地增加隔壁鄰地的所有權人來申購合併使用的機會,以增加土地的經濟效益;同時,如果因承租人於承租的土地有蓋建物的需求,有以下幾點修正方式: 一、 面積 500m 2 以下 「 可單獨建築」之土地,可以辦理公開標售(修正條文第六條)。 二、 增訂承租人可以申請以自己的名義為起造人,新蓋建物者,應經本署同意,繳納權利金後,由本署核發土地使用權同意書,自核發之日起算最長以二年為限。租約期滿時,承租人應再繳納權利金,才能續租;權利金的部分,按市價查估,不得以任何理由,請求退還權利金。所產生的賦稅、規費及其他費用,由承租人負擔。 三、 增訂經同意承租人申請新建建物者,應就建物的使用、管理、維護及修繕修正契約。 四、 增訂出租給政府機關興辦社會住宅之例外規定,辦理社會住宅使用,免收取權利金。 五、 以本署為起造人,並由承租人負擔建築費用及其他相關費用,建物以出租方式提供承租人使用,辦理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時,應登記為國有,管理機關登記為本署。 六、 增訂依本辦法處分、出租、核發土地使用權同意書。   依據新版的水利地使用修正辦法,阿強就可以申請以自己的名義為起造人,並繳納權利金,由水利署核發...

安新建經 房市日常QA『提前終止契約,押金被沒收,房客是否無法要求房東退還部分保證金』

  網友承租店面住宅月租 $25,000 ,房屋押金被房東要求支付3個月,疫情關係需要提前結束營業,但由於原先合約有載明,提前終止契約,房屋押金會被沒收,且房東有請代書到法院公證,以至於房東依據合約內條款,將A小姐押金沒收,共7.5萬元。這樣的情況下,網友可以要求房東退還部分押金嗎? 依上述 房客想提前終止租約的案例,我們可以分三個階段討論: 1.    房屋合約公證的法律效果 2.    房客提前終止租約的相關規定 3.    消費者保護法相關規定   1.    房屋租賃契約公證之效果 房屋出租訂立書面契約,經過公證之後,對於承租人交還房屋,給付租金及違約金,出租人返還押租金等事項,不須訴訟就可請求法院強制執行。雙方權利獲得保障,糾紛也可避免。 也就是說,如果有一方違約,是否可以強致對方履行,簡言之,就是可不可以「逕為強制執行」。 2.    房客提前終止租約的相關規定 在新上路的租賃新制中,租賃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針對房東及房客應負的義務,及雙方的權益也作出明確的規範,尤其對於『提前解約』『押金上限』皆有載明。 內政部《住宅租賃契約》第 13 條或是《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第 14 條,其中「提前終止租約」的規定。 a.      若簽約時租屋契約裡勾選「得」終止租約,而房客若在 1 個月提前告知房東無法承租事實,善盡了提前告知義務,則無須支付租屋違約金。 b.     如果合約勾選「不得」提前終止租約,則雙方就不能任意終止合約,房客想要提前終止租約,以賠償 1 個月的租金為上限。 c.      如果簽約時沒有特別規定是否可任意終止合約,這種狀況租客還是得要徵詢房東同意,才能解約,而且也得給房東違約金,但違約金最高也不能超過 1 個月。 以A小姐的案例來說,屬於租約未到期提前解約,所以A小姐需要在提前解約前一個月,告知房東無法承租的事實,而房東部分可依新版租賃契約規範,像A小姐要求最高一個月租金為提前解約違約金.而押金剩餘部分應於確認租賃契約終止,承租...

安新熊波比 X 阿明小教室單元: 「付訂金後可以要求先驗屋再簽買賣契約嗎?」

  大志的朋友買了預售屋,房貸 8 成,交屋保留款 10 萬,但在交屋前,驗屋的缺失一直沒改善,朋友想逼迫建商改善缺失,要求銀行不得撥款,沒想到建商卻說:「房子已過戶,不撥款將提告!」結果朋友被搞得烏煙瘴氣,碰得一肚子灰。有了朋友的前車之鑑,現在大志看上一間新成屋,想要求先驗屋再簽買賣契約,賣方當然不肯,大志為了表示購買誠意,想先付 10 萬元訂金,然後要求先驗屋再簽買賣契約,請問這樣可以嗎?  ========================================================================= 買賣房屋遇到驗屋問題該如何解決?其實在付訂金及簽約的時候就要先留意,尤其在購屋簽訂契約前,要特別注意「交屋保留款」這個條約的內容,否則等到複驗不合格時,如果不是重大瑕疵,且房子已經過戶到買方名下,不撥款是會違反比例原則的,在法律上會比較站不住腳。 內政部有規定預售屋的交屋保留款,是房屋總價的 5% ,例如購買一千萬的房子,可先留下 50 萬的交屋保留款,等到驗屋確定沒有問題後,再簽過戶同意書,並將餘款付給建商。有專家建議「過戶是買方驗屋的籌碼」,初驗若有瑕疵,可要求修繕到底,複驗過後再進行過戶,確認沒有瑕疵再撥款。如果建商未盡到修繕責任,那麼購屋者可以 5% 的交屋保留款與建商談判,籌碼較高;如果交屋保留款只有 5 萬到 10 萬,那麼對購屋者的保障相對就低很多。 依《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第 19 條規定,除非房子是輻射屋、海砂屋、兇宅、或遭公用徵用、以及其他縱經修繕仍無法達到應有使用功能之重大瑕疵等,買方不得通知金融機構終止撥付貸款給於賣方。 根據《消費者保護法》第 11 條之 1 的規定:企業經營者與消費者訂立定型化契約前,應有 30 日以內之合理期間,供消費者審閱全部條款內容。一般來說,購買預售及成屋至少有 5 天契約審閱期,委託房仲待售屋時,則有 3 天以上的契約審閱期。 若建商、房仲或代銷公司要求先付訂金才給契約審閱,假若先付了訂金,在 5 天審閱期內決定不買,都可以拿回已付的訂金;若超過 5 天審閱期後反悔不買,建商、房仲或代銷公司則有權利沒收訂金。若消費者已簽約,又在審閱期後退訂,除了沒收訂金外,還得多付最高 15% 的違約金。但若是購買中古屋,由於與前面的預售屋性質不同...

安新建經-網友舉手問: 「在重新裝潢時的汰除品,安裝公司會一併處理嗎?需要支付額外費用嗎?」

  Q: 想問問大家,中古屋內的冷氣機,廚具不要的話,是否安裝新空調設備及廚具時,安裝公司會一併處理載走嗎?需額外支付處理舊設備的費用嗎?謝謝!   A: 參考解答: 舊屋翻新時,總會將許多不必要的東西汰除掉,更換為新的用具,避免老舊物品已有折損,或著後續維修更為麻煩,同時也可以避免物品老舊可能在未來產生危險,而這些汰換掉的物品,該如何處理,更是一項問題,安裝公司是否會幫忙處理回收,則要看各安裝公司不同,這要視您選擇哪家搬家公司,有沒有在事前有談好會幫忙清理,如果您要找會幫忙清理的公司,建議您可以實際向您所選擇的搬家公司詢問,對方評估後願不願意幫忙清理,會不會收費,也要看您所選擇的公司而定,若您選擇自行清理或者當成二手品出清,成本可能會壓低許多,但麻煩也會增加,所以這則得依照您的需求來自行決定。   # 以下費用皆為參考價格 # 詳細費用建議貨比三家不吃虧 垃圾清理費用大約於清磚一台 6500 、磚包一台 7000 、垃圾一台 7500 、木板一台 8000 、裝潢一台 9500 、家庭垃圾一台 10000 ,通常請搬運報價約為一台 8000 左右,如果是廢棄家具、大型電器,也可與各縣市政府環保局約定時間回收清運,在指定時間前將廢棄物搬運至地點,通常是免費的,能回收的項目也需事先與環保局詢問。 以上文字與圖片來源皆轉載於賣厝阿明官網:  https://54aming.com/articles/355e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