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新建經提醒,5月是房屋稅繳納及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的重要時期,今年所得稅除了基本生活費調升等四大變革外,報稅截止時間也從5月31日延長至6月30日;另外,今年房屋稅改採「全國歸戶」、「差別稅率」等新制上路。安新建經提供 五月報稅季即將到來,課徵的稅務包括個人綜合所得稅以及房屋稅。其中綜合所得稅部分,今年共有基本生活費增加、免稅額調高、房租支出扣除額調整,以及幼兒學前扣除額擴大等四大變革,申報及繳納截止日今年則將從5月31日延長至6月30日。另外,同樣於5月開徵的房屋稅則實施「全國歸戶」與「差別稅率」,持有多屋者將增加稅負,繳納則至5月31日止。安新建經提醒納稅義務人,記得在指定時間內進行申報及繳納稅款以免受罰。 113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繳納共有基本生活費增加、免稅額調高、房租支出扣除額調整,以及幼兒學前扣除額擴大等四大變革。基本生活費部分,自新臺幣20.2萬元,調高至21萬元。免稅額的部分,未滿70歲由從9.2萬元調高至9.7萬元,滿70歲納稅義務人、配偶及受納稅義務人扶養的直系尊親屬,免稅額由13.8萬元調高至14.55萬元。 基本所得額課稅級距也依據物價指數上漲幅度有所調整,免稅額由670萬元調高至750萬元。單身者的標準扣除額由12.4萬元調高至13.1萬元,夫妻,則由24.8萬元調高至26.2萬元;薪資所得及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由20.7萬元調高至21.8萬元。 在房屋租金支出扣除額方面,與過去最大的不同的是,租金支出由「列舉扣除」改為「特別扣除」,可與標準扣除額並用,每一申報戶的扣除上限提高至18萬元,適用對象為納稅義務人、其配偶及受扶養的直系親屬,但設有排富規定,且申請人名下必須無自有房屋。 而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適用年齡,則擴大至六歲以下子女,第一名子女扣除15萬元,第二名及以上子女則每人扣除22.5萬元,並取消排富規定,讓更多家庭受惠。 安新建經表示,除上述變革外,今年繳稅期間亦有變化。日前財政部公告,為減輕美國對等關稅衝擊造成的繳稅壓力,今年所得稅申報繳納時間比照COVID-19疫情延長一個月,自5月1日起至6月30日;整體預料將有效減輕納稅人負擔,特別是對於有幼兒的家庭及租屋族來說,感受更為明顯;同時也提醒,雙薪家庭不一定要採用「所得合併計稅」,如果夫妻兩人所得稅級距不同,可用「分開計稅」試算,找出最省錢申報方式。 此外,同樣在五月...
去年 阿強 原本想租一塊水利地,蓋一間鐵皮屋當倉庫使用,但是朋友告知水利地如果要蓋建物,要以出租人的名字當作起造人,還要登記為出租人所有,阿強想想這樣不太划算而作罷! 今年 6 月朋友說農委會有公告新的水利地使用修正辦法,阿強看不懂一頭霧水,想知道現在的修正辦法對他而言,有什麼幫助嗎 ? 去年阿強雖然想承租水利地,卻不能以自己的名義蓋鐵皮屋倉庫,因為如果違反水利地的使用規定,有可能面臨罰鍰,並且遭到勒令其限期改善或拆除。而且在舊制度的規定下,承租人阿強如果在租賃土地上建造符合水利法之建物,除了要用出租人名義當作起造人,還要登記為出租人所有,但是建造費用要由承租人阿強自行負擔。當租賃期限屆滿或租賃契約終止時,承租人阿強應無條件拆除回復原狀還給出租人,或者經出租人同意後可以依照現有狀況還給出租人,還可以跟出租人商量同意後,另外訂定土地及建物的租賃條件繼續租用。 然而根據 110 年 6 月 2 日,行院 農業委員會最新公告 的「農田水利非事業用不動產活化收益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對於不可供單獨建築之非事業用地,可適當地增加隔壁鄰地的所有權人來申購合併使用的機會,以增加土地的經濟效益;同時,如果因承租人於承租的土地有蓋建物的需求,有以下幾點修正方式: 一、 面積 500m 2 以下 「 可單獨建築」之土地,可以辦理公開標售(修正條文第六條)。 二、 增訂承租人可以申請以自己的名義為起造人,新蓋建物者,應經本署同意,繳納權利金後,由本署核發土地使用權同意書,自核發之日起算最長以二年為限。租約期滿時,承租人應再繳納權利金,才能續租;權利金的部分,按市價查估,不得以任何理由,請求退還權利金。所產生的賦稅、規費及其他費用,由承租人負擔。 三、 增訂經同意承租人申請新建建物者,應就建物的使用、管理、維護及修繕修正契約。 四、 增訂出租給政府機關興辦社會住宅之例外規定,辦理社會住宅使用,免收取權利金。 五、 以本署為起造人,並由承租人負擔建築費用及其他相關費用,建物以出租方式提供承租人使用,辦理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時,應登記為國有,管理機關登記為本署。 六、 增訂依本辦法處分、出租、核發土地使用權同意書。 依據新版的水利地使用修正辦法,阿強就可以申請以自己的名義為起造人,並繳納權利金,由水利署核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