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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宗翰X賣厝阿明X安新建經 | 裝潢貸款怎麼貸才划算? 達人曝4管道

  鴻安房屋店長柯宗翰。 圖/柯宗翰提供 政府祭出限貸令之後,各家銀行紛紛收緊不動產相關放款,讓房市頓失活水,不少購屋者壓力山大,只能想辦法籌錢,還有些自住客貸款成數不如預期,導致裝潢或購置家電家具的資金緊繃;若想運用裝潢貸款來解決這類問題,有哪些注意事項呢?安新建經與賣厝阿明今天邀請鴻安房屋店長柯宗翰來替大家解惑,並分享相關撇步。 人是英雄錢是膽,資金向來是不動產市場最關鍵的要素,然而,近日政府收緊銀根後,已對市況與信心造成影響。對於有實際需求,想尋求裝潢貸款或其他資金來源者, 柯宗翰 建議,目前有四大管道較為適合,不妨多方比較找出最適合自己的選擇。 裝潢貸款常需搭配房貸,亦可善用增、轉貸 首先,是銀行的裝潢貸款, 柯宗翰 說,這通常需要搭配房貸合併申請,例如房貸八成、裝潢貸款一成等等,金額多寡跟實際成數則看個人條件,目前包括富邦、凱基、中信、玉山、遠東等銀行都有承作。這類裝潢貸款跟房貸綁在一起的方案,申請時可能需要權狀資料、買賣合約書、之前貸款的還款證明等,至於是否需要裝潢合約書跟報價單,則看各家申請銀行的規定;還款年限方面,有時會拉到跟房貸差不多,例如有 20 、 30 年之久,還款壓力相對較小。 第二,是房屋轉貸或增貸,他舉例,假若原本房貸設定是 30 年,已還 15 年後,房子又坐落在有增值性的地段,銀行鑑價金額高,就能讓貸款額度提升,再貸出來的錢就可做其他利用。這類增加貸款的方式,好處是能用房貸利率做申請,不過前提是要還款紀錄正常,不能有遲繳或違規。柯宗翰指出,這種方式雖然能達到擴充資金的目的,但嚴格來說並非裝潢貸款,故貸款時要確認銀行是否有運用之限制。 信貸方便快速,政府專案審核嚴、條件優 第三,是申請信用貸款,利率從 2.5% 到 4% 、 5% 都有,還款年限大約五至七年,少數銀行可能提供寬限期,但一般情況下多為無寬限期,並以本息攤還居多,柯宗翰分享,可以優先向經常往來的銀行申請,若個人的條件不錯,又是銀行的優質客戶,有機會申請到有利的核貸條件;信貸的優點,是核貸快速,也不用提供抵押品,只要 18 歲以上,備妥身分證、財力證明和薪轉證明等等就能送件,部分銀行還有開放網路或電話申辦,柯宗翰說曾有客戶提交申請後,不到一小時就收到撥款。如果是信用有瑕疵、沒辦法提供收入證明,或年紀較大者,較常見的情況是用房屋作二胎借款,不過這種貸款的利率高, 4%...

徐晟旻X賣厝阿明X安新建經 | 借名登記不違法 專家揭開雙面刃

 

借名登記不違法 專家揭開雙面刃 徐晟旻.jpg

全國不動產徐匯仁愛加盟店店東徐晟旻(站立者)。 圖/徐晟旻提供


借名登記常見在有稅務或資格限制的情況,就會有俗稱『借人頭』的做法,顧名思義,指的是借名人將自己的財產登記於他人(出名人)名下,但實際的擁有者及管理者都是借名人。不過,專家提醒,借名登記雖然不違法,但因缺乏明確法律保障,仍有不少風險需要注意。安新建經與賣厝阿明邀請全國不動產徐匯仁愛加盟店店東徐晟旻,來為民眾說明借名登記的常見情況與其相關風險問題。

徐晟旻指出,常見借名登記的原因包括以下四種:

【節稅需求】:登記在名下無其他房產的人名下,可以減少地價稅、房屋稅等稅負。

【隱匿財產】:為了「躲避債務」或「情感關係」等原因,將財產登記在他人名下藏起來。

【規避法律限制】:如以非原住民身分無法購買原住民保留地,則借用符合資格者的名義完成交易。

【優惠貸款資格】:特定職業如公務員或軍警可享低利率貸款,部分投資客會借此操作。

最高法院對借名登記的定義是:「當事人約定一方將自己之財產以他方名義登記,而仍由自己管理、使用、處分,他方允就該財產為出名登記之契約」。

徐晟旻說,這樣的作法雖然不違法,但是在某些情境下有一定的方便性,惟仍不具備明文法律保障,民眾要注意背後所隱藏的風險!例如:「法律上,登記名義人即為財產的擁有者。」若出名人私自出售或抵押房產,借名人可能無法阻止,造成難以挽回的損失。徐晟旻提醒,一旦出現糾紛,法院可能參考民法委任契約來處理,但提供舉證和程序多由借名人來承擔,程序非常繁瑣又費時。

借名人的風險

喪失控制權:法律上出名人擁有完全處分權,一旦有紛爭,借名人恐失去財產的控制權。

法律糾紛:出名人出售、抵押房產或欠債被強制執行時,借名人可能難以主張權利。

稅務問題:若未妥善規劃借名程序,可能涉及贈與稅或其他稅務問題。

出名人的風險

債務償還:若借名人無法償還貸款,出名人必須負責償還,貸款可能影響出名人的信用問題。

稅負問題:登記在出名人名下的財產,會產生地價稅或房屋稅相關稅務,法律上為出名人需負擔。

法律責任:若借名人用借名登記的財產進行非法活動,出名人可能會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徐晟旻表示,借名人通常會透過書面契約以保障自身權利,透過協議撥出房產收益給出名人的分紅、報酬或其他好處,但這些並不能完全抵消可能面臨的風險。

降低借名登記帶來的風險問題,徐晟旻提出四項建議,第一,雙方應訂立書面契約,明確約定財產使用權、貸款負擔、相關稅務負擔及還款計畫等細節,以降低未來爭議。第二,保存過程中相關的付款紀錄與通信文件,做為未來需舉證時的依據。此外,建議僅與有高度信任的人合作,降低發生糾紛的可能性。最後,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盡早將財產過戶至實際持有人名下,以確保合法權益的保障。

徐晟旻說,一般借名登記的情況,房貸通常是由出名人申請(即房產所有權人),銀行會根據出名人的財務狀況進行審查,包括收入和信用評分,貸款責任也由出名人承擔。然而,若實際由借名人負責還款,雙方應簽署詳細協議,明確規範貸款的責任與分擔,並保留完整的金流紀錄,倘若未來被視為贈與,可以作為證據使用。

徐晟旻回憶曾服務過兩人合夥投資買房,房產登記在其中一人名下(即為出名人),償還房貸的相關資金流都是從出名人的帳戶匯出,最後房屋出售時是賠售,出名人拒絕分擔損失,最終導致雙方訴訟不止。徐晟旻建議,房地產交易牽涉龐大資金,無論出於何種需求進行借名登記,雙方都應事前詳細規劃並訂立契約,以降低日後可能產生的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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