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歐政和X賣厝阿明X安新熊波比:融資房貸的靈活運用 資金需求變通多一管道

  ​ 住商不動產松江民生加盟店歐政和店長。 圖/歐政和提供 購置房地產除了對退休生活有種保障與安定感,不需要擔心老年租屋不便的問題;有能力的人更有許多鍾意以房地產當作高報酬獲利的投資首選,而除了以上的功能目的外,擁有不動產後,更是多了一項轉貸融資的方案,本次邀請擁有豐富從業經驗的住商不動產[松江民生加盟店] 歐政和 店長來為民眾介紹融資房貸是什麼?比起其他的貸款,此產品又有怎樣的限制與好處呢? 歐店長解釋說明:『融資房貸簡單來說,就是把已清償或是未有貸款過的房屋及土地做為抵押品,以取得貸款的資金融通方式,如果您現在名下有房子,手頭又需要現金,可以將房子及土地作為抵押品,向銀行申貸,即為所謂的原屋融資;那如果房子貸款尚未繳清,仍想使用一樣的方式,則為「房屋增貸」,就是以「已設定抵押權」的房屋及土地,再向原銀行申請增加貸款金額』。 歐政和店長指出運用二次不動產抵押做貸款申請的好處: 1. 利率遠較一般信貸利率優惠: 目前各大金融銀行機構房貸利率約落在2.06%左右,但信貸通常至少都是5~6%起跳,甚至有的會到10%以上,相差甚多。 2. 能貸款到較多的額度: 銀行會根據房屋座落區域、周圍行情等因素與房屋現價來進行鑑價再決定核貸金額與成數,如果您本身的還款條件能力充足,是很有機會跟原房貸一樣貸到八成的,所以如果擁有的不動產價值為1,000萬,核貸8成,則可以貸款到800萬的現金做運用,而信貸則是以DBR負債比來做評估,依金管會規定上限為平均月收入的22倍為限,通常能貸到的金額落在500萬左右是緊繃上限。 3. 可使用寬限期且還款期限較長 信貸的還款年限最高為7年,而透過融資房貸就等於是以房貸的條件做申請,不僅有機會可享有2~3年的寬限期外,還款年限大多也是落在20~30年間,對於月付金的繳納負擔較輕鬆。 另外在申請融資房貸時,除考慮借款金額與還款能力外,還是有一些申請必要費用是要記得納入的,因為是以不動產做抵押,故基本上都會有銀行開辦費、土地登記規費、火險、地震險以及代書費,以上總費用約會落在10,000元~15,000元。 雖然融資房貸可以貸款到較多資金且享用較低負擔的月償還,但前提是將房子做抵押才融資到的現金,因此歐店長提醒民眾一定要記得按月準時繳納,若真的臨時有繳款困難.也不能置之不理,因為若累積超過三個月以上銀行會進行法律程序,後續就會面臨到強制執行,所以若

郎德明X賣厝阿明X安新熊波比:「買賣成交後 屋主有權不讓買方看屋?」

 

郎德明情境照.jpg

高雄市不動產仲介公會副理事長郎德明(中)。 圖/郎德明提供

很多民眾在買賣成交後想看屋,結果被屋主拒絕,覺得很奇怪,明明就已經成交了,為什麼屋主可以不讓我看屋,產生許多疑慮!

關於屋主是否可以拒絕買方看房問題,到現在還沒有一個明確說法,這個存在買賣雙方的疑問,阿明這次邀請高雄市不動產仲介公會副理事長郎德明來細細解說讓我們取得一個合適的答案!

關於屋主在成交買賣之後,仍有權利不讓買方看房的原因是因為在產權正式過戶到買方名下之前,房子所有權人仍然是原屋主。所以,即使已經買賣成交而且簽訂買賣契約,還是必須等到過戶完成,走完房屋點交程序,房子才真正屬於買方,所以,買方如果在過戶點交前想要看房,就需要提前跟賣方/租客協調。

一般來說:我們建議可用交屋後有購買傢俱或修繕,需要丈量尺寸的說法,屋主比較能接受!

高雄市不動產仲介公會副理事長 郎德明提供一個小技巧:

就是禮多人不怪,不管是不是自售還是透過房仲買房,接洽時帶個伴手禮,會讓您的過程更加順暢。


副理事長郎德明提醒,以下幾種狀況可能會無法看屋:

1‧屋主自住的物件

中古屋不像預售屋或是新成屋一樣處於空屋狀態,想什麼時候去看都可以,有些屋主因為個人隱私權會介意買方頻繁看屋,畢竟房子還沒過戶之前仍是原屋主的產權,就算是已經簽好合約確定要買的情況,原屋主依舊是有權利拒絕買方後續的看房。

溫馨小提醒:依照正常買賣程序,儘管是到了過完戶、未交屋前,原屋主還未拿到任何費用,因此建議買方設身處地替對方著想,可能原屋主也需要整理打包物品,屋內正在一片混亂的狀況,基於個人隱私,多少都不想被人看到這麼混亂的景象。

2‧有帶租約物件

有帶租約的物件就需要配合租客的時間看屋,因為房客在租屋期間享有房屋使用權,可以合理拒絕房東無正當理由看房。

一般來說,房客實務上不太會這麼強硬的拒絕,只要透過房仲協調,配合房客的時間,大致上都會讓買方進屋看房。

另外,郎德明副理事長再提醒各位,屋內有人居住的情況下,要能真正看清楚房間的全部樣貌其實有點難度,若遇壁癌或是漏水就有可能會被遮擋住,屋內仍有人住的時候就要特別注意可能有這種情況!

相反的,帶有租約的物件,通常租客是長期居住在房子裡,對於鄰居住什麼樣的人、有無養寵物、這個地點與周邊環境的優缺點,及出入的人是否會複雜,應該算是略知一二,尤其是物件屋內的狀況應該很清楚,哪裡有漏水、壞過,租客可是最清楚的,因此跟租客建立良好關係,也是了解物件優缺點的一種辦法。


針對簽約後無法進屋再次檢查屋況的朋友,阿明提供兩點解決方法給大家參考:

1‧要求要有驗屋/交屋保留款

建議大家在簽約時,先預留價金一部分作為交屋保留款,後續點交才會有籌碼讓賣方完善驗收所發現的缺失。

如果是有辦貸款的朋友,是可以在撥款同意書註明『憑房屋驗收單撥款』,一來是避免簽約前太倉促看房,屋況有瑕疵沒有注意到;二來也不怕賣方拿到錢後人消失,不負責房屋瑕疵後續的維修。

其實,早期買賣都有交屋保留款,主要是因為以前買方心態是貸款愈少愈好,所以就會有充分的現金支付額度比例。

不過現在的買賣都被鼓勵貸款貸好、貸長、貸滿,多數尾款都被合併到貸款裡面,導致交屋保留款常被有心人掩飾,甚至被忽視。

補充:

a.中古屋買賣因為是私人行為,並沒有定型化契約規範,也就沒有5%交屋保留款規定。

b.預售屋部分,內政部公告的《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中的第13條規定,買方有權於自備款部分保留「房地總價5%」作為交屋保留款,於完成修繕並經雙方複驗合格後支付。但近年有不少不肖建商會投機修改文字,在落落長的契約書中,消費者如果沒有特別細看,可能會忽略!

c.建議大家在確認買房簽訂買賣契約前,務必要求有驗屋/交屋保留款。


2‧交屋後若有問題,買方有物之瑕疵擔保權益

A. 根據民法第356條的規定,買方在交屋後應當檢查房屋,如果發現問題,要立即通知賣方。即使未能在通常檢查中發現問題,如果日後發現,也應立即通知賣方,這是買方的通知義務。

B. 通知後的6個月內不行使權利:買方必須在通知後的6個月內提起訴訟,來確保權利。如果賣方拖延或不願處理問題,買方需要在這段時間內行使他們的權利。

C.如果買方沒有按程序檢查,或者發現問題後未能及時通知賣方,或者通知後未在6個月內行使權利,都有可能失去對瑕疵擔保的請求權利,就無法要求賣方負責喔!

▌相關法規

A‧瑕疵擔保責任

根據《民法》第365條,消費者如果買到瑕疵商品,是可以向賣方主張「解除契約」或「請求減少價金」。如果您檢查有發現瑕疵,應立刻通知賣方處理,避免時效過期。

解除契約的重點是發生錢無法解決或需要花很多錢才能解決的問題,例如:凶宅/房屋嚴重傾斜/海砂輻射屋,這是無法解決或是要把整棟房子打掉重蓋才能解決的狀況.買方才有可能主張解除契約的權益.一般漏水/壁癌/設備損害…多半只能請求減少價金。

B‧買賣不破租賃

依據《民法》第425條有提到:「出租人於租賃物交付後,承租人占有中,縱將其所有權讓與第三人,其租賃契約,對於受讓人仍繼續存在。」也就是,當您選擇購買「帶有租約的物件」連同租約都是要一起承接的,就是俗稱的「買賣不破租賃」原則,這部分對投資客來說影響不大,但對於自住客就會有後續點交、驗收等影響。

同場加映

如果買到帶租約的物件可以不租嗎?

依據《民法》第425條規定的「買賣不破租賃」原則,除非您接手的時候,租約剛好到期,不然是沒辦法因為原房東賣房子,而請房客搬離的。同時身為新房東的各位,也不可以再換約的時候調漲房租,換合約目的只是更換出租人的名字,並不能更改合約內容。

假如大家簽約後還有要再看屋的需求,不論是要確認漏水,添購傢俱或是後續裝修要確認尺寸,建議大家都要掌握「快、狠、準」的原則,速速處理看房問題。

提醒:儘管已經準備好成為新屋主,但在買賣交易完成之前,請盡可能避免打擾到原屋主或租客(住在屋內的生活者)喔!

這主題就分享到這邊,感謝高雄市不動產仲介公會副理事長郎德明的知識分享


看更多專欄內容>>https://house.udn.com/house/story/123593/7685867


留言

這個網誌中的熱門文章

房市日常QA『水利地可以蓋鐵皮屋倉庫嗎?』—安新建經幫你找答案

Q: 承租一塊水利地 想問可以蓋一間四面都封起來的鐵皮屋當倉庫嗎?水利地的使用有什麼限制嗎?   A: 詳細解答 根據農田水利法規定,水利地除非證明已沒有水利用途而變更地目,否則不能當作一般建地使用,而且水利用地在使用上必須符合以下相關規定: (一)按現況或水利計畫使用。 (二)水岸遊憩設施(限於原有灌溉埤、池)。 (三)戶外遊樂設施(限為球道及超輕型載具起降場使用)。 (四)採取土石 。 (五)其他經河川或排水管理機關核准者。 (六)再生能源相關設施。 (七)溫泉井及溫泉儲槽。 (八)農村再生設施(依農村再生發展區計畫審核及管理監督辦法規定辦理)。 凡是被編定為某種使用之土地,依照現行法令(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 6 條)規定,均要按照各使用地所容許的使用項目及許可使用細目使用,但是其他法律如果有禁止或限制使用的規定時,就要按其他法令規定辦理。 因此阿健雖合法承租水利地,但不能任意蓋鐵皮屋倉庫,違反水利地的使用規定,否則可能面臨罰鍰,並勒令其限期改善或拆除。 另外,根據農田水利會財產處理要點,出租使用限制如下: (一)租賃土地不得設定地上權。 (二)承租人於租賃土地上建造建物,應以出租人名義為起造人,並登記為出租人所有。 因此在「農田水利會有非事業用不動產出租原則」下,承租人阿健若在租賃土地上建造符合水利法之建物,應以出租人名義為起造人,並登記為出租人所有,但建造費要由承租人阿健自行負擔,且於租賃期間由承租人阿健負責管理維護及修繕。當租賃期限屆滿或租賃契約終止時,承租人阿健應無條件拆除回復原狀點交給出租人,或經出租人同意後按現狀無償點交出租人,或經出租人同意後,另行協議土地及建物之租賃條件續租。 水利地由水利署負責管理,民眾若要使用,只要符合法令的規定,一般都會予以核准。民眾承租使用,對水利用地僅有使用權,與一般承租之契約行為有所不同,若國家有需要,依規定可無條件收回。   參考資料: https://law.coa.gov.tw/glrsnewsout/LawContent.aspx?id=GL000048 法規名稱:     農田水利會有非事業用不動產出租原則 第四章   會有非事業用不動產之出租 https://law.coa.gov.tw/glrsnewso

歐政和X賣厝阿明X安新熊波比:融資房貸的靈活運用 資金需求變通多一管道

  ​ 住商不動產松江民生加盟店歐政和店長。 圖/歐政和提供 購置房地產除了對退休生活有種保障與安定感,不需要擔心老年租屋不便的問題;有能力的人更有許多鍾意以房地產當作高報酬獲利的投資首選,而除了以上的功能目的外,擁有不動產後,更是多了一項轉貸融資的方案,本次邀請擁有豐富從業經驗的住商不動產[松江民生加盟店] 歐政和 店長來為民眾介紹融資房貸是什麼?比起其他的貸款,此產品又有怎樣的限制與好處呢? 歐店長解釋說明:『融資房貸簡單來說,就是把已清償或是未有貸款過的房屋及土地做為抵押品,以取得貸款的資金融通方式,如果您現在名下有房子,手頭又需要現金,可以將房子及土地作為抵押品,向銀行申貸,即為所謂的原屋融資;那如果房子貸款尚未繳清,仍想使用一樣的方式,則為「房屋增貸」,就是以「已設定抵押權」的房屋及土地,再向原銀行申請增加貸款金額』。 歐政和店長指出運用二次不動產抵押做貸款申請的好處: 1. 利率遠較一般信貸利率優惠: 目前各大金融銀行機構房貸利率約落在2.06%左右,但信貸通常至少都是5~6%起跳,甚至有的會到10%以上,相差甚多。 2. 能貸款到較多的額度: 銀行會根據房屋座落區域、周圍行情等因素與房屋現價來進行鑑價再決定核貸金額與成數,如果您本身的還款條件能力充足,是很有機會跟原房貸一樣貸到八成的,所以如果擁有的不動產價值為1,000萬,核貸8成,則可以貸款到800萬的現金做運用,而信貸則是以DBR負債比來做評估,依金管會規定上限為平均月收入的22倍為限,通常能貸到的金額落在500萬左右是緊繃上限。 3. 可使用寬限期且還款期限較長 信貸的還款年限最高為7年,而透過融資房貸就等於是以房貸的條件做申請,不僅有機會可享有2~3年的寬限期外,還款年限大多也是落在20~30年間,對於月付金的繳納負擔較輕鬆。 另外在申請融資房貸時,除考慮借款金額與還款能力外,還是有一些申請必要費用是要記得納入的,因為是以不動產做抵押,故基本上都會有銀行開辦費、土地登記規費、火險、地震險以及代書費,以上總費用約會落在10,000元~15,000元。 雖然融資房貸可以貸款到較多資金且享用較低負擔的月償還,但前提是將房子做抵押才融資到的現金,因此歐店長提醒民眾一定要記得按月準時繳納,若真的臨時有繳款困難.也不能置之不理,因為若累積超過三個月以上銀行會進行法律程序,後續就會面臨到強制執行,所以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