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新建經提醒,5月是房屋稅繳納及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的重要時期,今年所得稅除了基本生活費調升等四大變革外,報稅截止時間也從5月31日延長至6月30日;另外,今年房屋稅改採「全國歸戶」、「差別稅率」等新制上路。安新建經提供 五月報稅季即將到來,課徵的稅務包括個人綜合所得稅以及房屋稅。其中綜合所得稅部分,今年共有基本生活費增加、免稅額調高、房租支出扣除額調整,以及幼兒學前扣除額擴大等四大變革,申報及繳納截止日今年則將從5月31日延長至6月30日。另外,同樣於5月開徵的房屋稅則實施「全國歸戶」與「差別稅率」,持有多屋者將增加稅負,繳納則至5月31日止。安新建經提醒納稅義務人,記得在指定時間內進行申報及繳納稅款以免受罰。 113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繳納共有基本生活費增加、免稅額調高、房租支出扣除額調整,以及幼兒學前扣除額擴大等四大變革。基本生活費部分,自新臺幣20.2萬元,調高至21萬元。免稅額的部分,未滿70歲由從9.2萬元調高至9.7萬元,滿70歲納稅義務人、配偶及受納稅義務人扶養的直系尊親屬,免稅額由13.8萬元調高至14.55萬元。 基本所得額課稅級距也依據物價指數上漲幅度有所調整,免稅額由670萬元調高至750萬元。單身者的標準扣除額由12.4萬元調高至13.1萬元,夫妻,則由24.8萬元調高至26.2萬元;薪資所得及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由20.7萬元調高至21.8萬元。 在房屋租金支出扣除額方面,與過去最大的不同的是,租金支出由「列舉扣除」改為「特別扣除」,可與標準扣除額並用,每一申報戶的扣除上限提高至18萬元,適用對象為納稅義務人、其配偶及受扶養的直系親屬,但設有排富規定,且申請人名下必須無自有房屋。 而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適用年齡,則擴大至六歲以下子女,第一名子女扣除15萬元,第二名及以上子女則每人扣除22.5萬元,並取消排富規定,讓更多家庭受惠。 安新建經表示,除上述變革外,今年繳稅期間亦有變化。日前財政部公告,為減輕美國對等關稅衝擊造成的繳稅壓力,今年所得稅申報繳納時間比照COVID-19疫情延長一個月,自5月1日起至6月30日;整體預料將有效減輕納稅人負擔,特別是對於有幼兒的家庭及租屋族來說,感受更為明顯;同時也提醒,雙薪家庭不一定要採用「所得合併計稅」,如果夫妻兩人所得稅級距不同,可用「分開計稅」試算,找出最省錢申報方式。 此外,同樣在五月...
阿明:「唉…..」 小君:「怎麼啦?唉聲嘆氣的~」 阿明:「我家旁邊的土地要蓋大樓,會擋住我每天都在看的美景,想當初買這間就是因為沒有高樓阻擋窗景……」 小君:「你可以跟對方談,提出要求請他不要這樣做,或找出雙方都能接受的做法呀!」 阿明:「真的嗎?我可以跟對方討論、甚至要求?」 小君:「真的呀!這是你行使地役權的權利,這樣吧!我帶你來看房產專家-安新建經張雲維經理的說明!」 地役權的簡述: 一般是指按照契據或遺囑,土地使用者在他人擁有的土地上可以擁有的非營利利益,土地使用者可以藉此獲取對此一土地特定的有限使用權利。 地役權說明: 一、地役權原本是指在土地上的特定權利,但由於這些權利已經擴展到包括其他不動產,所以現在更名為「不動產役權」。簡單來說,原本的「地役權」所指的特定權利,現在也包括了不僅限於土地,還包括其他的不動產。 二、根據民法第851條「稱不動產役權者,謂以他人不動產供自己不動產通行、汲水、採光、眺望、電信或其他以特定便宜之用為目的之權。」簡單來說,地役權是為增加土地利用價值,使地主對他人土地有使用權的一種物權。例如通行權、引水權等都是地役權的範疇。 三、地役權的存在,必須是以增加需役地的利用價值與提升其效益為主要原因。所謂的「效益」包含生活上能獲得的便利,當然也囊括經營上取得的效益,另外也包含非財產的利益,就是具有感情及精神層面上的效益。 四、地役權是一種物權,需經契約設定,也可透過捐助或遺囑成立,可能在土地滅失、供役地被徵收、存續期屆滿、混同等情況下消滅,當消滅時需塗銷登記,於爭議時才能供法院判決。換句話說,地役權是保障土地利用的方法,可以避免因所有權轉移而失去使用權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