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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報稅季 所得稅四大變革、房屋稅2.0全面啟動

  ​ 安新建經提醒,5月是房屋稅繳納及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的重要時期,今年所得稅除了基本生活費調升等四大變革外,報稅截止時間也從5月31日延長至6月30日;另外,今年房屋稅改採「全國歸戶」、「差別稅率」等新制上路。安新建經提供 五月報稅季即將到來,課徵的稅務包括個人綜合所得稅以及房屋稅。其中綜合所得稅部分,今年共有基本生活費增加、免稅額調高、房租支出扣除額調整,以及幼兒學前扣除額擴大等四大變革,申報及繳納截止日今年則將從5月31日延長至6月30日。另外,同樣於5月開徵的房屋稅則實施「全國歸戶」與「差別稅率」,持有多屋者將增加稅負,繳納則至5月31日止。安新建經提醒納稅義務人,記得在指定時間內進行申報及繳納稅款以免受罰。 113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繳納共有基本生活費增加、免稅額調高、房租支出扣除額調整,以及幼兒學前扣除額擴大等四大變革。基本生活費部分,自新臺幣20.2萬元,調高至21萬元。免稅額的部分,未滿70歲由從9.2萬元調高至9.7萬元,滿70歲納稅義務人、配偶及受納稅義務人扶養的直系尊親屬,免稅額由13.8萬元調高至14.55萬元。 基本所得額課稅級距也依據物價指數上漲幅度有所調整,免稅額由670萬元調高至750萬元。單身者的標準扣除額由12.4萬元調高至13.1萬元,夫妻,則由24.8萬元調高至26.2萬元;薪資所得及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由20.7萬元調高至21.8萬元。 在房屋租金支出扣除額方面,與過去最大的不同的是,租金支出由「列舉扣除」改為「特別扣除」,可與標準扣除額並用,每一申報戶的扣除上限提高至18萬元,適用對象為納稅義務人、其配偶及受扶養的直系親屬,但設有排富規定,且申請人名下必須無自有房屋。 而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適用年齡,則擴大至六歲以下子女,第一名子女扣除15萬元,第二名及以上子女則每人扣除22.5萬元,並取消排富規定,讓更多家庭受惠。 安新建經表示,除上述變革外,今年繳稅期間亦有變化。日前財政部公告,為減輕美國對等關稅衝擊造成的繳稅壓力,今年所得稅申報繳納時間比照COVID-19疫情延長一個月,自5月1日起至6月30日;整體預料將有效減輕納稅人負擔,特別是對於有幼兒的家庭及租屋族來說,感受更為明顯;同時也提醒,雙薪家庭不一定要採用「所得合併計稅」,如果夫妻兩人所得稅級距不同,可用「分開計稅」試算,找出最省錢申報方式。 此外,同樣在五月...

安新建經 賣厝阿明「一圖秒懂」|二次施工I注意|

  阿方年前簽約一間預售屋,銷售中心表示年後會開始跟各戶討論客變的細節。阿方趁著農曆春節閒閒的時間,仔細研究規劃想客變的地方。跟建商溝通後才知道約定專用戶的圍牆是用二工的方式,但阿方很好奇,平面圖本來就有畫出圍牆的部分,為什麼要等到二工才做,不一開始就處理。 阿方上網爬文才發現,所謂的「二工物件」是會有違法疑慮的房子,心驚驚會不會有一天被檢舉,牆就要被打掉。 好的,我們進入今天的主題,就是~買房I注意系列之二次施工篇 這篇我們會先來解釋一下究竟 二工是什麼? 常見二工有哪些? 為什麼要二工? 二工的風險? 一一破解大家心裡的謎團 阿明最後會附上3要點,讓各位盡可能避開或是揪出二工物件! ▌二工是什麼? 通常建商推案前的規劃階段必須先申請到「建築執照」才能販售預售屋,而建案結構體完成交屋前則要申請「使用執照」。 建商跟政府的建築管理單位到建案場會勘後,沒問題才會核發使用執照給建商。建商在取得使用執照後,才會來到正式交屋階段。 而通常建商如果有銷售增建部份,會在取得使用執照後,才會進行二次施工,也就是所謂的「二工」。 ▌常見二工有哪些? 常見的二工項目像是:蓄水池變游泳池、陽台外推、大樓屋突改成健身房,早期甚至會有室內做夾層,增加使用空間等。 ▌為什麼要二工? 其實理由很簡單,就是想要更多的使用面積,或是提高閒置空間的使用率,讓預售屋在銷售的時候更有賣點吸引消費者。 ▌二工的風險? 預售屋二次施工或是變更用途可能會變成違建,會依照你的使用內容分成「違規使用」與「違章建築」2種。 「違規使用」為使用執照用途和實際用途並不相關,像是蓄水池當作游泳池是用,或是施工圖面上本來是管委會空間,卻被建商拿來作為健身房或是瑜珈教室等。像這種狀況極有可能遭民眾舉報後被管理單位要求回復原規劃用途,導致買房民眾權益相關受損。 而「違章建築」目前新增違建都屬於即報即拆,務必要注意。 根據建築法第77條第1項規定,建築物所有權人或使用人應維護建築物合法使用與設備安全。 在預售屋交屋後如果有違規使用或違建情形,會是由屋主承擔建築法規的合法使用義務。假如被檢舉,屋主是要承擔相關罰款並且要回復原狀的行政責任,建議在點交驗收時,確認有沒有「二次施工」或「變更用途」的情況,避免交屋後,因為違反建築法規而有被開立罰單或強制拆除的風險。 ▌ 3 要點避免房子有二工情況! A ‧ 直接問代銷人員 最簡單...

安新熊波比 X 阿明小教室單元: 「QA_買房預算怎麼抓?」

  人生大事開銷前三名,絕對有「買房子」這一號人物出現。而買房起手式不是找物件,而是要先『抓預算』。正式進入到今天的買房預算如何抓之前,阿明直接了當跟各位說,要有穩定工作!要有穩定工作!要有穩定工作!這點是非常重要的關鍵。除非是有金主長輩資助,或屬於不用貸款直接用現金買房的個案,否則銀行在核貸上,有沒有穩定工作及固定收入是超級重要的審核條件。 雖然說網路上或是各大銀行有提供房貸試算給各位參考,但是參考就是參考,每個人的條件、自備現金、未來規劃都不一樣,所以並不適用全民。至於如何在一開始抓一個比較精準的預算,各位請拿出一張白紙,搭配下方的 5 大方向,逐一列出支出項目及其他額外支出,預算先抓精細一點,後續的還款才不至於遇到手頭吃緊的問題。   【 01 |自備款 / 頭期款】 買房擺在眼前的現實問題,就是你自己的自備款現金夠不夠。諸如有沒有長輩資助?自己現金加周轉金夠不夠?這筆錢付出去會不會影響到自己的生活?這些都是必須考量進去的因素 ► 如果是有長輩資助 買房的花費動輒百萬千萬,有時候又怕準備頭期款的速度趕不上房價漲的速度,有長輩贊助或借或贈與,肯定會讓負擔減少很多,直接進到跟銀行討論貸款的階段。 這邊阿明有個小細節要提醒大家:「長輩資助,不一定要全部放進頭期款內。」因為實際上不只有頭期款需要現金,在買房過程後續的支出,如:裝潢、稅費等也是計算進去的。千萬不要一開始選了總價高的物件,在貸款初期因為現金都投入頭期,導致還款出現問題。 建議如果是有長輩資助,可以將後續需要的花費及還款能力考量進去,在繳完頭期款後不至於生活緊繃。 ► 如果是白手起家 「房屋地段價值」及「自身還款能力」是必要考量關鍵,而這兩者是會相互影響的。簡單說明一下,銀行決定要借多少錢給你,取決於妳房屋值多少。銀行會派出「鑑價師」針對你的房屋鑑價,給出相對的金額,也就是你『房屋的價值』,再搭配你自身經濟條件,給出對應的核貸成數。 也就是指在頭期款準備上宜多不宜少,銀行房貸成數平均值落在七成到八成左右。假設要買 1500 萬的新成屋,頭期款至少要準備 400 萬左右。   【 02 |買房各項成本】 買房整個過程所要花費的項目通通都要算進來!大至總價頭期款,小至水電管理費,這些都算是買房的成本之一。 ► 買房前 頭期款:宜多不宜少,至少準備約總價 3-4 成左右 各項稅費...

安新建經 賣厝阿明「一圖秒懂」|平均地權條例懶人包|

  《平均地權條例》在今年2023年1月10日三讀通過,接連催生5月的子法內容,讓整個修正內容更加完善,預計在今年7月要正式上路。年初大家看到新聞無不人心惶惶,心裡一定會冒出:「什麼?!預售屋限制變更多,我會不會有影響?」   今天讓我們結合年初修正的內容加上5月預告的子法,從頭帶你來看看《平均地權條例》到底有哪些修法重點?修法後影響到哪些人?我要買房會不會被限制到? 總共8大部份一一分析給各位聽!   1. 《平均地權條例》是什麼? — 2. 為什麼要修法? — 3. 重點一:換約轉售有門檻— 4. 重點二:重罰炒作行為— 5.重點三:建立檢舉獎金制度— 6. 重點四:新增管制私法人購屋— 7.重點五:預售屋解約要登錄— 8.修法後影響很大嗎?   ▌《平均地權條例》是什麼? 《平均地權條例》是政府用來穩定土地與房屋價格的法律,算是土地法的特別法。最早可以追溯到1954年的《實施都市平均地權條例》,當時是為了避免有心人透過炒作土地投機或壟斷的狀況而定,但是由於條例指涵蓋在都市土地,進而讓其他名目的土地變成有心人士牟取暴利的媒介。 因此在1977年,政府加大平均地權實施範圍,修正為《平均地權條例》,且全台灣不分地區全面實施平均地權,至今歷經15次修法沿革。   ▌為什麼要修法? 怎麼會在這幾年又再修法一次呢?原因是近幾年新冠疫情影響下,大量熱錢湧入台灣房市讓房價飆漲,導致真正有剛需買房的民眾沒辦法買到合乎市場價格的房屋,無法實現實質的『居住正義』。而這次的《平均地權條例》修正,正是政府為了強化土地及房屋價格不被有心人士哄抬炒作,藉此穩定台灣房市價格狀況。   ▌重點一:換約轉售有門檻 在平均地權條例的規範下,想再轉讓預售屋或新建成屋就沒這麼簡單了。除非是轉讓給「夫妻」、「直系親屬」、「二等親以內的兄弟姐妹」或內政部公告的特殊情形,才可以轉售。 搭配最新出爐的子法,我們可以簡單分類成『審查後可轉售』及『不需申請即可轉售』   A・審查後可轉售(有時間限制) 1.非自願失業超過6個月內未就業,導致無力繳款負擔貸款費用。 2.買受人死亡,繼承人無意保留。 3.共同買受人間的轉售。 4.房屋因災害毀損而不堪居住。 5.本人或其家庭成員發生意外事故,致第三人重傷或死亡。 6.本人或家庭成員罹患重大傷病或特定病...

安新熊波比 X 阿明小教室單元: 「一篇看懂【保存登記】這件事」

  建物保存登記申請是一項相當複雜而且重要的程序,它確定了建築物的所有權歸屬。這篇文章阿明將提供關於建物保存登記申請的一些注意事項,幫助大家更好地了解這個過程並且順利完成申請喔。 ▊ 保存登記是甚麼? ▏ 保存登記又稱為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是指新建成 ( 或是既有 ) 的建物第一次在地政機關辦理所有權登記的程序。 一般不動產的產權分為「土地」及「建物」,只要在地政事務所登記過,就會有「所有權狀」。在民國 35 年 4 月至 38 年底之間,政府曾全面清查土地總登記,因此除了少數缺漏未登記的土地外,大多數的土地都是有登記造冊的。 然而建物是在辦理保存登記後,屋主才得以取得房屋的所有權狀。 ▊ 為甚麼要保存登記? ▏ 根據台北市政府地政局資料顯示,建物登記採任意登記制。也就是說可由當事人自由決定是否向地政事務所申請所有權登記,即使沒有辦理登記,也不會損失其私有的合法性。 但之所以會建議建物保存登記仍是有其原因在的。 透過地政事務所辦理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所取得的產權表示該建築為合法建築。根據土地法第 43 條規定,土地登記具有絕對效力且具有公信力。在房屋交易時,具有房屋所有權的人表示其為真正所有權,因此在買賣房屋時,仍建議應以地政機關登記的產權為準。 ▊ 為甚麼有建物未保存登記?如何補登?▏ 因早期不動產法規並未完善,在多種原因包含可能節稅的狀態之下,在房屋完工後沒有辦理建物所有權登記。此類房屋只有土地權狀,而沒有取得房屋權狀,稱之為未保存登記建物。 即使是早期較老舊的房屋,只要符合法規依然可以補辦建物保存登記喔,但須先檢視是否已領取縣政府建管單位核發的使用執照,若尚未領取可直接向該單位領取。確認取得使用執照後就可以直接按下方流程向地政事務所申請辦理囉! ▊ 申請建物保存登記條件 ▏ 在申請建物保存登記的條件包含如下四項: 不得為違章建築 基地(建物的土地)已完成所有權登記 需有基地的使用權 須先完成建物的第一次測量,但在 102 年 10 月 1 號以後領有使用執照之建物,檢附依使用執照竣工平面圖繪製及簽證之建物標示圖辦理登記者,不在此限。 ▊ 申請建物保存登記流程 ▏ 要申請建物保存登記,主要流程分為 5 大步驟 : Step 1 :辦理建物第一次測量 在這階段需檢附建物測量申請書、申請人的身分證正本、影本及印鑑、建物使用執照正本、影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