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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雲維X賣厝阿明X安新建經 I 新北市推動都更再+1「微型都更」方案介紹

新北市推動都更再+1「微型都更」方案介紹 ​ 近年來政府積極推動危老重建與都市更新政策,且隨著各項獎勵政策的搭配鼓勵且看到重建後房價翻倍的實案,民眾對於都更已從亦步亦趨到引頸期盼,但據內政部統計,全國屋齡超過30年的老屋約有500萬戶,占總體住宅一半以上,要在短期內全面更新重建,不切實際,也緩不濟急,故除了傳統都更外,新北市亦有簡易都更方案可供參考。 什麼是微型都更? 自內政部2017年起推動《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提供容積獎勵、稅賦減免及融資優惠後,各縣市政府也自行制定相關的獎勵規範(例如:新北市的簡易都更、台北市防災都更等),許多屋主與投資者開始關注「微型都更」模式。安新建經北二區張雲維經理說明微型都更(微型都市更新=簡易都更)是一種針對小型基地或單棟建築進行的都市更新模式,主要目的是改善老舊建築的安全性、耐震能力與居住品質,適用於基地面積較小、住戶數較少的社區或獨立建築。相較於傳統的都市更新,微型都更的規模較小、程序較為簡化,更適合那些難以達成大規模整合的區域。 ※微型都更(簡易都更)vs 傳統都更主要差異 項目 微型都更(簡易都更) 傳統都更 適用範圍 小基地(如單棟建築、公寓) 大面積基地(如整個街廓、社區) 參與住戶 住戶數少,協商較容易 住戶數多,意見分歧可能較大 推動方式 可由單一建物所有權人或少數住戶發起 需整合較多住戶,通常由建商、政府或專業整合團隊主導 審核程序 程序較簡化,申請流程較快 需經過較繁瑣的法規審查 改建彈性 主要以單棟建築或小型社區為單位, 改建彈性高 規模較大,可能涉及都市計畫調整 施工時間 施工期較短,影響範圍較小 需長期規劃,施工期較長 政府補助 可能享有較小規模的補助 通常有較大規模的獎勵與補助 常見案例 老舊公寓加強耐震、外牆翻新、增設電梯 全面拆除重建、容積獎勵、街區再造 微型都更的優勢與申請進行方式(以新北市簡易都更為例)? 微型都更的推動免除了強拆的爭議,大幅減少了推動的困難度,另也具備以下三大優勢條件,因此整體申請門檻較低,適合給想都更但目前遇到整合困難的民眾做參考,張經理也一併告訴大家想申請的民眾應該要從何著手 ※3大優勢條件: 整合門檻較低:不需要大規模整合土地,單棟建築也能申請。 住戶協商簡單:住戶較少,意見統一...

安新建經 阿明|買房大哉問|破除關於「首購」的兩大迷思

阿明常在社團常看見網友發問首購資格問題, 例如;首次購屋貸款一個人能用幾次,夫妻能不能各自使用,我有一間工廠能不能... 阿明懂你的明白,特意整理這篇首購買房大哉問,就要你簡簡單單一看秒懂,請大家安心取用~   所謂「首購」的定義是:申辦房貸的當下,借款人名下無任何「自用住宅」。 若符合首購條件,辦理房貸時可以拿到相較於非首購族更好的條件, 比如較優惠的利率、年限以及寬限期。 以下關於「首購」最常被討論的兩大迷思, 阿明帶你一起瞧瞧看: 1. 首購是不是一生一次? #首購一生可以大於一次。只要申辦房貸的當下,借款人名下無任何「自用住宅」,就屬於首購資格。 比如,阿明目前持有自用住宅,在下一次購屋之前,已將持有的房子賣掉,過戶給買家,名下無房貸與且無登記自用住宅,「首購」條件又回到阿明手中。 又或是,阿明名下登記有一間工廠,想購入自住的房子,這時的阿明雖然名下有登記房地產,但阿明名下無任何「自用住宅」,故仍屬首購族。 2. 夫妻其中一位名下有自用住宅,婚後就會喪失首購資格嗎? 不是!如果夫妻其中一位名下有房子,另一半名下無房子,以上狀況若以沒有房子的那位當貸款人,則仍屬首購條件。 假設,妻子名下登記有娘家的房子,但先生名下無登記住宅,夫妻想購入一間房子,若先生為貸款人,那就符合「首購」定義囉! #另外特別提醒,財政部推行的「青年安心成家購屋優惠貸款」規範更加嚴格,條件是「借款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均無自有住宅者。」 因此若是其中一方名下有自用住宅,另一位仍享有首購條件,但就無法申請青年成家購屋優惠的貸款。 在此還是要提醒,即便符合首購條件,自身資產負債比、信用紀錄等,仍為銀行審核條件,因此保持健康的金流與信用,是取得較好貸款條件的前提喔! *以上文字內容與圖片皆轉載自賣厝阿明官網:  https://54aming.com/articles/9b468d  

安新熊波比 X 阿明小教室單元: 「離婚遷戶籍,還可以申請重購退稅嗎?」

  小喬跟阿基在結婚時買了一間三房公寓登記雙方的名字,後來協調離婚小喬跟小孩搬離住處的同時也將戶籍遷走。離婚後一年將房子賣掉,但小喬想知道,如果之後再買房是不是會因為遷出戶籍而無法申請房地合一稅退稅?就算是因為婚姻變故的關係,也是沒辦法申請的嗎?   這次就從四個方向來討論,如果是以夫妻身份來辦理重購退稅,會有什麼地方要注意的呢? 1.   入戶籍之必要性 — 2. 夫妻分別設籍也有優惠? — 3. 退完稅遷戶籍要還回退的稅嗎? — 4. 夫妻買房登記誰有差嗎?     入戶籍之必要性 無論是申請土地增值稅或是房地合一的重購退稅「入戶籍」都是非常關鍵的一點。兩種稅法的差別在於房地合一 舊制在戶籍登記的規定是個人、配偶或申報受扶養的親屬辦理完成戶籍登記;新制則要求個人或配偶、「未成年子女」登記戶籍。而土地增值稅部分,戶籍登記要求必須是個人或配偶、「直系親屬」,要稍微注意一下兩種稅法的條件差距。   由於重購退稅歷程最長將達二年,若中途戶籍有變動,審核適用自住用地重購退稅的優惠,雖然可以「從寬認定」,但是像小喬這種在出售房屋前就將戶籍遷出的狀況,是無法認定有退稅資格的。   夫妻分別設籍也有優惠? 不論是夫妻雙方先後持有房屋,就算是分開設籍在不同房子,同樣適用重購退稅的優惠條件。根據所得稅法規定,重購自住房地,不管是「先賣後買」或是「先買後賣」,只要新舊房地兩者的移轉登記時間在『 2 年內』,同時有符合自用住宅規定,都是可以申請重購退稅或抵稅優惠。   這邊阿明再提醒大家關於「自用住宅」的條件,包括以個人或配偶、未成年子女於該出售及重購的房屋登記戶籍並居住,並且房屋沒有做出租、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為。也就是說,如果配偶其中一方出售自住房地,以另一方名義重購者,一樣可以適用退稅優惠喔!   退完稅遷戶籍要還回退的稅嗎? 有些朋友就有疑問,如果我退完稅再將戶籍遷出,該不會也要繳回退的稅吧?這種狀況如果是因為「子女就學需要」、「因公派駐國外」或「土地所有權人死亡」等 3 種原因需要全戶遷出外,其他情況都是會被追繳原退還的土地增值稅。民眾辦理戶籍遷出時,至少需保留土地所有權人或配偶、直系親屬任何 1 人於原戶籍內,以免影響自身權益。 ...

安新建經 阿明誌:『磁磚、木地板、組合地板隔音優缺點大PK』

  聰明選地板,拒絕噪音惡鄰在身邊。 有鎖定我們的朋友想必看過之前提過關於新上路的『隔音新規』文章,這次我們針對隔音來個番外篇「地板材料優點缺點大 PK 」,比較看看各種材質的地板,隔音效果如何及適合怎樣的環境需求。 先搞懂吸音隔音 想要在室內把音量降低,避免自己成為噪音惡鄰,我們可以運用「吸音」與「隔音」兩類方法來達到降噪的效果。 先分清楚隔音跟吸音的差別,裝修時才比較不會發生誤把吸音材料當成隔音材料使用的狀況,造成隔音效果不如預期。 那我們該如何分辨吸音材料跟隔音材料呢? 「吸音材料」絕大多數為外露且重量輕,可以讓室內的音量,呈現緩慢減弱的現象,例如:窗簾、地毯、壁紙等都屬於吸音材料的部分。 「隔音材料」普遍重量偏重,比較常應用在結構體或隔間中間,主要是阻隔不同區域音源互相干擾的狀況,例如室內戶外、客廳臥室,或樓上與樓下等地方。 其中要注意的是,因為隔音量與密度成正比關係,所以相同類型的隔音材料,密度越大,隔音效果就越好喔! 地板材質大 PK A . 組合地板 常見的組合式地板有以下三種:無任何木頭成分的「 SPC 石塑地板」及兩種含木頭成分的「超耐磨木地板」「海島型木地板」。 SPC 石塑地板 優點:易清潔、耐磨耐刮、樣式多元、較不會有蟲害。 缺點:觸感偏硬、比木質地板稍微冰涼 適合:家中有養寵物,或是居住在較潮濕環境的家庭 這款材質的地板,鋪設時一定要做好收邊,因為側邊較銳利容易傷人,並且要注意部分需要背膠的 SPC 比較怕水但卡扣式的 SPC 就沒這問題。 超耐磨木地板 優點:清潔方便、樣式多元、表面耐磨層耐燃,防刮能力佳,擁有木地板中最高的耐磨等級。 缺點:觸感不如實木地板來得溫潤,紋路不如實木地板自然,由於材料是由木屑高溫壓製而成的「密集板」,防潮、防水相對較弱。 適合:家中有小孩與寵物的家庭。 海島型木地板 優點:由薄木片堆疊而成,相較其他材質更能符合臺灣潮濕的環境,防水、防潮會比超耐磨木地板具優勢。 缺點:易生白蟻、蛀蟲,且表皮用久容易脫落。 適合:需要防潮功能的室內空間。 B . 實木地板 優點:原木製作且紋路自然漂亮,具有天然的木頭香味、無甲醛、踩踏感扎實、透氣及溫濕度調節功能最好,且 吸音隔音效果相較其他材質表現較為突出 。 缺點:天然木材的尺寸較不一致,不抗潮且容易刮傷、變形、怕蟲蛀,保養相對困難,需要使用實木地板專用的保養油保養,...

安新熊波比 X 阿明小教室單元: 「影響課稅級距? 房地取得日認定是關鍵」

  政府為了遏止短期炒作獲利的投資客, 110 年 7 月上路房地合一 2.0 ,針對短期持有課 45 %重稅,這也讓房地取得日成為大家關注的要點之一。 取得日的認定依照《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申報作業要點》第 4 點以房屋、土地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日為準。 所以在新制下,房屋或土地的取得日是以房地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日為準,而預售屋則是依照買賣契約日的認定,但也還是有一些屬於「特殊取得」的情形才有例外。   計算持有時間重要嗎? 至於為什麼「計算持有時間」會那麼重要呢?原因是來自於,如果你的房地是在 105 年以後取得,並且在 110 年 7 月以後才交易的話,累進稅率從 15%~45% 依照持有時間計算。在 2 年以內者,稅率為 45% ;持有房地期間超過 2 年還沒滿 5 年的狀況,適用稅率是 35% 。   『出價取得』類型 房地取得時間會分為「出價取得」及「非出價取得」兩種類型,而房地取得日到交易日(或登記日)就是所謂的「持有期間」。 以出價取得房地的情形包含:購買預售屋或成屋、特定公司半數股權交易等,取得日依照移轉登記日為準,如果是買入無法辦理建物所有權登記的房屋,如違章建築,則是以「訂定買賣契約日」為基準。像預售屋這種類型也是以「訂定買賣契約日」作為取得日喔!   『非出價取得』類型 非出價取得方式主要有繼承、贈與、信託、參與都更、危老重建、自地自建等。但是像「繼承」與「贈與」兩種取得方式,是可以與前一位被繼承人與贈與人合併計算持有期間。   另外,有些人會在規劃個人資產時,將持有的不動產信託,避免遭他人挪用、抵押貸款等無法妥善運用的風險,這種信託類型的房地取得日認定,會以「對象」來區分。 當受益人跟委託人是同一人時,為委託人取得該房屋、土地的日期視為取得日。 如果是不同人,就會以信託契約簽訂日作為取得日。有變更受益人的狀況,就會是依照變更日或確定日。   如果你是「建商」參與都市更新及危老重建所取得的房屋或土地,取得日就會依照你的重建計畫和核准日;如果你是「地主」參與都更危老計畫,最後分回的房地取得日則會依照你原本土地取得的時間為準。   基本上,如果你是透過繼承、受贈與、自地自建或個人的自有土地參與合建分到的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