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推動都更再+1「微型都更」方案介紹 近年來政府積極推動危老重建與都市更新政策,且隨著各項獎勵政策的搭配鼓勵且看到重建後房價翻倍的實案,民眾對於都更已從亦步亦趨到引頸期盼,但據內政部統計,全國屋齡超過30年的老屋約有500萬戶,占總體住宅一半以上,要在短期內全面更新重建,不切實際,也緩不濟急,故除了傳統都更外,新北市亦有簡易都更方案可供參考。 什麼是微型都更? 自內政部2017年起推動《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提供容積獎勵、稅賦減免及融資優惠後,各縣市政府也自行制定相關的獎勵規範(例如:新北市的簡易都更、台北市防災都更等),許多屋主與投資者開始關注「微型都更」模式。安新建經北二區張雲維經理說明微型都更(微型都市更新=簡易都更)是一種針對小型基地或單棟建築進行的都市更新模式,主要目的是改善老舊建築的安全性、耐震能力與居住品質,適用於基地面積較小、住戶數較少的社區或獨立建築。相較於傳統的都市更新,微型都更的規模較小、程序較為簡化,更適合那些難以達成大規模整合的區域。 ※微型都更(簡易都更)vs 傳統都更主要差異 項目 微型都更(簡易都更) 傳統都更 適用範圍 小基地(如單棟建築、公寓) 大面積基地(如整個街廓、社區) 參與住戶 住戶數少,協商較容易 住戶數多,意見分歧可能較大 推動方式 可由單一建物所有權人或少數住戶發起 需整合較多住戶,通常由建商、政府或專業整合團隊主導 審核程序 程序較簡化,申請流程較快 需經過較繁瑣的法規審查 改建彈性 主要以單棟建築或小型社區為單位, 改建彈性高 規模較大,可能涉及都市計畫調整 施工時間 施工期較短,影響範圍較小 需長期規劃,施工期較長 政府補助 可能享有較小規模的補助 通常有較大規模的獎勵與補助 常見案例 老舊公寓加強耐震、外牆翻新、增設電梯 全面拆除重建、容積獎勵、街區再造 微型都更的優勢與申請進行方式(以新北市簡易都更為例)? 微型都更的推動免除了強拆的爭議,大幅減少了推動的困難度,另也具備以下三大優勢條件,因此整體申請門檻較低,適合給想都更但目前遇到整合困難的民眾做參考,張經理也一併告訴大家想申請的民眾應該要從何著手 ※3大優勢條件: 整合門檻較低:不需要大規模整合土地,單棟建築也能申請。 住戶協商簡單:住戶較少,意見統一...
(房仲禮貌微笑)
張先生,如您對這間房子很有意思,是不是下個斡旋金和我們簽一份斡旋書,讓屋主知道您的意願?
(張先生眉頭一皺)
我不想先付任何費用,畢竟我們不熟,沒有信任基礎。
(房仲平舉雙手表現安撫動作)
我可以理解您的顧慮也有替代作法,這裡有份要約書,您不必先支付費用,請您參考看看。
簡述:登載購買房屋意願的文書,買方不需給付斡旋金。房仲人員可依此向賣方進行磋商,當賣方同意買方之要約內容時,雙方有簽訂買賣契約且完成交易的義務。
內容:
一、優點:
1、購屋人得將要約書、不動產說明書及賣方之出售條款攜回審閱,為期至少三天。
2、買方於要約期間未經賣方同意出售前,有要約撤回權。
3、買方不需預先交付現金。
二、缺點:
1、無法確認購買人的誠意。
2、房屋賣方或仲介人員於要約成立後,無法即時取得定金。
3、買賣雙方如有一方違約,須仰賴訴訟才能得到救濟。
三、簽署要約書應注意事項:
當房仲人員完成傳達而且賣方同意賣出,原則上視同買賣契約生效,若買方反悔,賣方仍然可選擇要求買方履行契約或解除契約,並請求損害賠償。
補充說明:
要約書係買方依民法第154條提出,記載願意承購不動產意思表示之書面要約,交由不動產經紀業,向賣方就標的物、總價款、付款條件及其他要約條件進行磋商。
與房仲簽定要約書並約定有承諾期限者,房仲若未在期限内確認約定承諾,則要約書約束力自動失效。
*以上文字內容與圖片皆轉載自賣厝阿明官網: https://54aming.com/articles/c529c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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