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推動都更再+1「微型都更」方案介紹 近年來政府積極推動危老重建與都市更新政策,且隨著各項獎勵政策的搭配鼓勵且看到重建後房價翻倍的實案,民眾對於都更已從亦步亦趨到引頸期盼,但據內政部統計,全國屋齡超過30年的老屋約有500萬戶,占總體住宅一半以上,要在短期內全面更新重建,不切實際,也緩不濟急,故除了傳統都更外,新北市亦有簡易都更方案可供參考。 什麼是微型都更? 自內政部2017年起推動《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提供容積獎勵、稅賦減免及融資優惠後,各縣市政府也自行制定相關的獎勵規範(例如:新北市的簡易都更、台北市防災都更等),許多屋主與投資者開始關注「微型都更」模式。安新建經北二區張雲維經理說明微型都更(微型都市更新=簡易都更)是一種針對小型基地或單棟建築進行的都市更新模式,主要目的是改善老舊建築的安全性、耐震能力與居住品質,適用於基地面積較小、住戶數較少的社區或獨立建築。相較於傳統的都市更新,微型都更的規模較小、程序較為簡化,更適合那些難以達成大規模整合的區域。 ※微型都更(簡易都更)vs 傳統都更主要差異 項目 微型都更(簡易都更) 傳統都更 適用範圍 小基地(如單棟建築、公寓) 大面積基地(如整個街廓、社區) 參與住戶 住戶數少,協商較容易 住戶數多,意見分歧可能較大 推動方式 可由單一建物所有權人或少數住戶發起 需整合較多住戶,通常由建商、政府或專業整合團隊主導 審核程序 程序較簡化,申請流程較快 需經過較繁瑣的法規審查 改建彈性 主要以單棟建築或小型社區為單位, 改建彈性高 規模較大,可能涉及都市計畫調整 施工時間 施工期較短,影響範圍較小 需長期規劃,施工期較長 政府補助 可能享有較小規模的補助 通常有較大規模的獎勵與補助 常見案例 老舊公寓加強耐震、外牆翻新、增設電梯 全面拆除重建、容積獎勵、街區再造 微型都更的優勢與申請進行方式(以新北市簡易都更為例)? 微型都更的推動免除了強拆的爭議,大幅減少了推動的困難度,另也具備以下三大優勢條件,因此整體申請門檻較低,適合給想都更但目前遇到整合困難的民眾做參考,張經理也一併告訴大家想申請的民眾應該要從何著手 ※3大優勢條件: 整合門檻較低:不需要大規模整合土地,單棟建築也能申請。 住戶協商簡單:住戶較少,意見統一...
網友的車位旁邊是無障礙車位,因為無障礙車位空間較大,車主一次停放兩台車,導致網友右側車門完全無法開啟,網友氣噗噗跟管委會反映多次沒有下文,結果,今年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時,管委會竟然同意隔壁的車位只要不擋住行車路線跟繳納二台車子清潔費用,就可以停放兩台車,而忽略了隔壁網友才是真正停車權利受損的住戶,管委會的這種決定,讓購買正常車位的網友無法正常上下車 ... 網友要怎麼爭取自己的權益呢? 「停車」一直是都市生活的朋友感到最困擾的一點。儘管是自己有車位的民眾,也可能會遇到隔壁車主放私人物品、四輪加兩輪一起停擋住上下車等等狀況,從網友的狀況來看我們可以分成以下三部分來討論: 1. 車位到底有哪幾種? 2.車位是獨立產權還是公共區域? 3.有沒有法律規範? 車位到底有哪幾種? 公寓大廈的社區停車位依照行政院《停車位買賣契約範本》的產權登記狀態可以分為三種:『法定停車位』、『增設停車位』、『獎勵停車位』。又依照停車位的性質有平面車位及機械車位兩種差別。但無論你是哪一種車位,遇到一車位停兩部車,或是四輪加兩輪停在同一格車位內,我們需要做的就是先確認住戶規約關於『停車場管理辦法的約定』 車位是獨立產權還是公共區域? 關於「一個車位停兩台車」首要確認的就是停車位的產權到底是屬於誰的。 如果是住戶買下的停車位有獨立產權,屬於建築物的專有部分, 停車位的所有權人對於自己的車位均得自由使用、收益、處分,並排除他人干涉。 不過要特別注意到的是,必須在「不影響建築物公共安全、逃生避難以及侵犯他人權益」的原則下才行,假如在車位上放汽油桶或垃圾是絕對不可以! 例如: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 5 條規定:「區分所有權人對專有部分之利用,不得有妨害建築物之正常使用及違反區分所有權人共同利益之行為」。 以及第 15 條規定:「住戶應依使用執照所載用途及規約使用專有部分、約定專用部分,不得擅自變更。住戶違反前項規定,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應予制止,並報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處理,並要求其回復原狀」。 如果停車區域是沒有獨立產權,屬於公共區域,是在緊急時作為避難場所使用,就必須要看區分所有權會議的結論,把停車區域作為何種用途,重點是要看您買的是哪一種型態的車位所有權。 有沒有法律規範? 追根究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