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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報稅季 所得稅四大變革、房屋稅2.0全面啟動

  ​ 安新建經提醒,5月是房屋稅繳納及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的重要時期,今年所得稅除了基本生活費調升等四大變革外,報稅截止時間也從5月31日延長至6月30日;另外,今年房屋稅改採「全國歸戶」、「差別稅率」等新制上路。安新建經提供 五月報稅季即將到來,課徵的稅務包括個人綜合所得稅以及房屋稅。其中綜合所得稅部分,今年共有基本生活費增加、免稅額調高、房租支出扣除額調整,以及幼兒學前扣除額擴大等四大變革,申報及繳納截止日今年則將從5月31日延長至6月30日。另外,同樣於5月開徵的房屋稅則實施「全國歸戶」與「差別稅率」,持有多屋者將增加稅負,繳納則至5月31日止。安新建經提醒納稅義務人,記得在指定時間內進行申報及繳納稅款以免受罰。 113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繳納共有基本生活費增加、免稅額調高、房租支出扣除額調整,以及幼兒學前扣除額擴大等四大變革。基本生活費部分,自新臺幣20.2萬元,調高至21萬元。免稅額的部分,未滿70歲由從9.2萬元調高至9.7萬元,滿70歲納稅義務人、配偶及受納稅義務人扶養的直系尊親屬,免稅額由13.8萬元調高至14.55萬元。 基本所得額課稅級距也依據物價指數上漲幅度有所調整,免稅額由670萬元調高至750萬元。單身者的標準扣除額由12.4萬元調高至13.1萬元,夫妻,則由24.8萬元調高至26.2萬元;薪資所得及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由20.7萬元調高至21.8萬元。 在房屋租金支出扣除額方面,與過去最大的不同的是,租金支出由「列舉扣除」改為「特別扣除」,可與標準扣除額並用,每一申報戶的扣除上限提高至18萬元,適用對象為納稅義務人、其配偶及受扶養的直系親屬,但設有排富規定,且申請人名下必須無自有房屋。 而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適用年齡,則擴大至六歲以下子女,第一名子女扣除15萬元,第二名及以上子女則每人扣除22.5萬元,並取消排富規定,讓更多家庭受惠。 安新建經表示,除上述變革外,今年繳稅期間亦有變化。日前財政部公告,為減輕美國對等關稅衝擊造成的繳稅壓力,今年所得稅申報繳納時間比照COVID-19疫情延長一個月,自5月1日起至6月30日;整體預料將有效減輕納稅人負擔,特別是對於有幼兒的家庭及租屋族來說,感受更為明顯;同時也提醒,雙薪家庭不一定要採用「所得合併計稅」,如果夫妻兩人所得稅級距不同,可用「分開計稅」試算,找出最省錢申報方式。 此外,同樣在五月...

政府打房,恐掀「棄房轉股」效應?安新建經:「剛需仍強,3指標選好區」

 


政府持續出手打炒房,各部會接連出招,加上股市表現熱絡,引發投資圈是否「棄房轉股」的討論。對此,房市專家觀察,目前自住、置產的買盤還在,房市剛性需求不衰,只要掌握三大指標精選區域與標的,房價後續走勢仍可期。

 

近來政府持續狙擊地產投資客,強打囤房族與大戶法人,讓房市多頭氛圍略為消散,安新建經執行經理劉易昌指出,儘管坊間有投資人恐將「棄房轉股」的耳語,但就實際的交易情況來觀察,目前還沒有明顯趨勢。

 

劉易昌分析,首先,目前投資市場的資金非常充裕。在新冠肺炎疫情爆發後,各國為了救市,紛紛展開量化寬鬆大印鈔,而台灣因為投資市場體質健全、政府又歡迎資金流入,導致熱錢豐沛,也推升新台幣持續升值。

 

市場游資豐沛,新台幣升值態勢不變

 

這些熱錢,不僅轉入股市、匯市,也有許多實質的投資,帶動近期商辦、廠房、工業用地的榮景,一般住宅與高端豪宅當然也水漲船高。

 

儘管近期受政策性調控影響,房市略為降溫,但政府出手主要針對的是短期投機客,而且,五年前就有房地合一稅,奢侈稅更是十年前就開始實施,多數台灣的房市買方,都很明瞭政府的態度是要抑制房價飆漲,而不是要打趴房市。

 

觀察近期的交易狀況,劉易昌說,並沒有看到明顯的資金退潮,尤其是自住、置產的買盤仍在,只要有較優質的標的釋出,詢問度還是很高,也多數能順利成交。

 

保持對市況的高度關注,擇機入市

 

展望未來,劉易昌指出,如果是首購族或換屋族,還是要持續保持對市況的關注,畢竟土地是稀缺性很高的產品,好的物件原本就不容易覓得,賣一間、少一間」;也要維持對價格的敏感度,隨時關注實價登錄與有口碑的房仲資訊,才有機會用實惠的價格買到好房。

 

至於投資族,則建議以長期投資為主,不要有太高的槓桿操作,自有資金至少要有三成,而且要是閒錢為主。劉益昌強調,雖然房價不容易快速飆漲,但低利率的大環境不變,有租金投報率的物件還是頗為吃香,通常只要有3%5%的投報率,就頗受歡迎。

 

掌握3指標,選取優質區域好標的

 

在選擇區域時,劉易昌建議,可以掌握三大指標。第一,是有交通利多,例如有捷運路線將興建或在規劃中、有新的交流道或快速道路等等,都會帶動周邊房地產走勢。

 

第二,要有重大建設,這不限於圖書館、公園、學校等公共建設,民間投資諸如商場、大賣場等等,也算在其中;第三,若有大型企業進駐,提供就業機會、帶動人口流入,更為加分。以桃園地區來說,中正藝文特區、青埔等區域,就符合這些評估指標,這也是近期區內交易熱絡,不受打炒房影響的主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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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市日常QA『水利地可以蓋鐵皮屋倉庫嗎?』—安新建經幫你找答案

Q: 承租一塊水利地 想問可以蓋一間四面都封起來的鐵皮屋當倉庫嗎?水利地的使用有什麼限制嗎?   A: 詳細解答 根據農田水利法規定,水利地除非證明已沒有水利用途而變更地目,否則不能當作一般建地使用,而且水利用地在使用上必須符合以下相關規定: (一)按現況或水利計畫使用。 (二)水岸遊憩設施(限於原有灌溉埤、池)。 (三)戶外遊樂設施(限為球道及超輕型載具起降場使用)。 (四)採取土石 。 (五)其他經河川或排水管理機關核准者。 (六)再生能源相關設施。 (七)溫泉井及溫泉儲槽。 (八)農村再生設施(依農村再生發展區計畫審核及管理監督辦法規定辦理)。 凡是被編定為某種使用之土地,依照現行法令(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 6 條)規定,均要按照各使用地所容許的使用項目及許可使用細目使用,但是其他法律如果有禁止或限制使用的規定時,就要按其他法令規定辦理。 因此阿健雖合法承租水利地,但不能任意蓋鐵皮屋倉庫,違反水利地的使用規定,否則可能面臨罰鍰,並勒令其限期改善或拆除。 另外,根據農田水利會財產處理要點,出租使用限制如下: (一)租賃土地不得設定地上權。 (二)承租人於租賃土地上建造建物,應以出租人名義為起造人,並登記為出租人所有。 因此在「農田水利會有非事業用不動產出租原則」下,承租人阿健若在租賃土地上建造符合水利法之建物,應以出租人名義為起造人,並登記為出租人所有,但建造費要由承租人阿健自行負擔,且於租賃期間由承租人阿健負責管理維護及修繕。當租賃期限屆滿或租賃契約終止時,承租人阿健應無條件拆除回復原狀點交給出租人,或經出租人同意後按現狀無償點交出租人,或經出租人同意後,另行協議土地及建物之租賃條件續租。 水利地由水利署負責管理,民眾若要使用,只要符合法令的規定,一般都會予以核准。民眾承租使用,對水利用地僅有使用權,與一般承租之契約行為有所不同,若國家有需要,依規定可無條件收回。   參考資料: https://law.coa.gov.tw/glrsnewsout/LawContent.aspx?id=GL000048 法規名稱:     農田水利會有非事業用不動產出租原則 第四章   會有非事業用不動產之出租 h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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