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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雲維X賣厝阿明X安新建經 I 新北市推動都更再+1「微型都更」方案介紹

新北市推動都更再+1「微型都更」方案介紹 ​ 近年來政府積極推動危老重建與都市更新政策,且隨著各項獎勵政策的搭配鼓勵且看到重建後房價翻倍的實案,民眾對於都更已從亦步亦趨到引頸期盼,但據內政部統計,全國屋齡超過30年的老屋約有500萬戶,占總體住宅一半以上,要在短期內全面更新重建,不切實際,也緩不濟急,故除了傳統都更外,新北市亦有簡易都更方案可供參考。 什麼是微型都更? 自內政部2017年起推動《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提供容積獎勵、稅賦減免及融資優惠後,各縣市政府也自行制定相關的獎勵規範(例如:新北市的簡易都更、台北市防災都更等),許多屋主與投資者開始關注「微型都更」模式。安新建經北二區張雲維經理說明微型都更(微型都市更新=簡易都更)是一種針對小型基地或單棟建築進行的都市更新模式,主要目的是改善老舊建築的安全性、耐震能力與居住品質,適用於基地面積較小、住戶數較少的社區或獨立建築。相較於傳統的都市更新,微型都更的規模較小、程序較為簡化,更適合那些難以達成大規模整合的區域。 ※微型都更(簡易都更)vs 傳統都更主要差異 項目 微型都更(簡易都更) 傳統都更 適用範圍 小基地(如單棟建築、公寓) 大面積基地(如整個街廓、社區) 參與住戶 住戶數少,協商較容易 住戶數多,意見分歧可能較大 推動方式 可由單一建物所有權人或少數住戶發起 需整合較多住戶,通常由建商、政府或專業整合團隊主導 審核程序 程序較簡化,申請流程較快 需經過較繁瑣的法規審查 改建彈性 主要以單棟建築或小型社區為單位, 改建彈性高 規模較大,可能涉及都市計畫調整 施工時間 施工期較短,影響範圍較小 需長期規劃,施工期較長 政府補助 可能享有較小規模的補助 通常有較大規模的獎勵與補助 常見案例 老舊公寓加強耐震、外牆翻新、增設電梯 全面拆除重建、容積獎勵、街區再造 微型都更的優勢與申請進行方式(以新北市簡易都更為例)? 微型都更的推動免除了強拆的爭議,大幅減少了推動的困難度,另也具備以下三大優勢條件,因此整體申請門檻較低,適合給想都更但目前遇到整合困難的民眾做參考,張經理也一併告訴大家想申請的民眾應該要從何著手 ※3大優勢條件: 整合門檻較低:不需要大規模整合土地,單棟建築也能申請。 住戶協商簡單:住戶較少,意見統一...

安新熊波比 X 阿明小教室單元: 「不動產交易沒有完成,需要付仲介費嗎?」

 


沒進過房仲業的人,可能都會認為如果不動產買賣沒有成功的話,就不需要給付房仲服務費。如果只是帶客戶看房或接受諮詢,的確不用付任何費用,但簽完契約之後,交易卻沒有完成,要不要付這筆費用,一直都是很尷尬的問題。

 

先來告訴大家,房仲在接手一個案子之後,要先與客戶來回溝通、幫客戶比較物件優劣、尋找適合物件,等到顧客滿意確定簽約,房子過戶完成之後,房仲才能拿到全部的報酬,而這期間花的餐費、油錢還不能與公司報銷,這些開銷都是房仲的無形成本。

 

但簽約之後並不能確保交易一定能成功,有些房仲為了避免拿不到錢做賠本生意,會在合約上特別加註類似,若因個人事由無法完成合約,仍因支付服務報酬之類的條款,讓買賣雙方覺得不太公平。

 

到底這條款有沒有道理呢?在交易沒成功的情況下,真的需要付仲介費嗎?應該要看法院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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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細解答:
在了解要不要收仲介費之前,先來帶大家了解一下,仲介費的小常識。

 

一、仲介服務費的由來
所謂的仲介費,意思是指“服務報酬“。來由自我們跟仲介簽的“居間契約“(委任仲介契約),這個契約的主要意義是「他人為自己之利益而為服務之提供,自己給與他人報酬之契約」,所以提供不動產服務的仲介從中獲得的就是他的服務報酬。

 

二、仲介服務費如何計算?
依現在法規規定,仲介服務費不得高於「成交總價的6%」,這個6%是指與買賣雙方收取的費用合計不得超過總價的6%,通常都是買方付比較少,而賣方付比較多,有時候仲介為求案件順利成交,會主動降低服務費,讓利給買方,所以服務費要抽多少,其實也是要看仲介決定。

 

這邊舉二個例子來跟大家說明:

1、賣方小明的房子是一間兇宅,但卻欺騙買方小華,房子絕無問題,事後小華發現這件事情要求解除契約→解約原因為契約成立時即存在的事實,房仲應返還仲介費。
2
、買方小華遲遲不肯交付尾款給賣方小明,小明因此與小華解約→解約原因為契約成立後發生的事情,房仲不必返還仲介費。

 

根據以上的敘述,相信大家可以知道房仲要不要退回仲介費,依實務見解來看,必須看當時的原因而定,另外若是在與房仲簽訂的委託契約裡,房仲有寫到關於「服務報酬」的條款,是依房仲的條款為準,還是法條為準呢?
 

實務上,若是房仲的條款,對消費者顯失公平的話,依照《消保法》的規定是會被視為無效的,例如我在文中所說的,「因個人原因無法履約,仍因支付服務報酬」或「買方貸款未成無法履約,賣方仍因支付仲介費」這些不論是何原因,要求消費者買單的條款,消費者都可尋求消基會的幫助,來討回公道。

 

最後小提醒,在與房仲簽約時應審慎檢閱每一條款,若發現有問題或有疑問的地方,應當下與房仲討論,要求房仲解釋清楚,必要的話也可增減條款,總而言之,簽合約時切莫急躁,仔細審閱才是正確做法。


以上文章與圖片轉自賣厝阿明: https://54aming.com/articles/78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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