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 房前想必都會經過不少次的看屋過程,但您真的看懂了嗎?看房不只是看「房子」本人,關於房子的身家調查細節許多用肉眼是看不出來的。購屋的繁瑣與複雜度跟它的價格一樣都非易入門,有許多的文件從看屋到交屋都記載了許多條文以及與自身相關很重要的權利,不可不看不可不察,本篇賣厝阿明請到 [ 太平洋房屋 ] 清水中山旗艦店店長 陳志瑋 來告訴大家買房三書是什麼?以及各項文件該注意的重點事項有哪些? 買房簽約 3 階段必須搞懂的三書: 1. 看屋時要 看:不動產說明書 2. 要約時 要簽:要約書或斡旋書 3. 成交時 要簽:不動產買賣契約書 一.看屋時要看【不動產說明書】: 這是看房時第一個會接觸的文件,陳店長說:「通常當買方客戶看過物件之後,客戶表示想要進一步了解物件時,房仲人員會在客戶出價前主動提供不動產說明書作參閱,文件中包含:產權資料、相關稅費、標的物現況說明書、建物跟土地謄本、建物測量圖、地籍圖、房屋地理位置附近的重要設施、使用分區、實價登錄等資料。大部分第一次買房的民眾可能不太懂這些內容,這時候專業的不動產銷售人員就會向客戶解說。由於不動產說明書裡面都是買房需審閱參考的重要資訊,所以建議買房小白在談價之前要詳細閱讀。」 不動產說明書中的 不動產現況說明書 是由 賣方自己填寫 房屋有無瑕疵,陳店長表示,良善的仲介會做二次檢查,從旁去做更深入的調查了解,保障確認買方的權利。例如:增建或二次加建、土地分區、實價登錄 (3 個月 ~ 半年 ) 、漏水、凶宅、海砂等應記載說明,讓買方能夠更全面了解房屋的情況,評估以後再決定是否購買,有點類似履歷的概念。 ※重點注意事項: 1. 買方下要約前 務必要求 房仲提供不動產說明書供審閱,以利買方了解自己想買的房子完整的情況,而非在下定之後才被告知準備買的房子是有問題的喔! 2. 不動產說明書上應確認有房仲與賣方的簽章,若缺少一方,就不是正式的不動產說明書,萬一發現房屋是有問題的,恐無法依不動產說明書登載有誤去向賣方求償。 3. 不動產說明書為不動產買賣契約書的一部分,如果房仲未給予買方足夠時間審閱,經買方檢舉後,可能會被處以申誡、停業、廢止證書等行政處分;如果故意隱瞞、提供不實資訊的話,可能會有詐欺或偽造文書等刑事處分。 4. 房仲事前若未提供不動產說明書給買方,導致買賣雙方在簽定要約書或給付斡旋金之後,買方才發現有問題,是可以
自己驗屋跟請驗屋公司差別快速VIEW一遍
驗屋公司有儀器與設備、驗的比較仔細,
也會對照房屋合約內容、
施工圖與技術法規與實屋是否一致,
糾出一般民眾不容易發現房屋問題。
以下是驗屋公司比較專業的部分;
【雷射水平儀】:檢測樑柱、門框、牆面是否歪斜
【内視鏡】:檢測水管是否堵塞水泥塊
【熱像儀】:檢測是否有滲漏水或壁癌等狀況.
【里醛檢測儀】:檢測空氣的甲醛濃度.
【輻射檢測儀】:檢測空氣的輻射濃度.
【三用電表】:
檢測是否只有火線與中性線而沒有接
接地線的假3孔插座.
【四合一線材檢測器】:
檢測弱電系統(電話、網路、電視訊號孔)
訊號是否正常.
驗屋公司計費方式會依據「房型」與
「坪數大小」記算,30坪左右的房子約1~2萬元,
確實費用還是要跟驗屋公司接洽比較正確喔。
補充說明;
建商會在「交屋」前通知買方驗屋,
「驗屋」通常有兩次以上,
讓買方針對房屋問題要求建商處理。
建商將買方問題修復後會安排買方複驗,
如果複驗沒問題就會約定時間完成交屋手續。
如果驗屋發生重大瑕疵,無法短時間修繕完成,
導致交屋程序可能延後,
買方可在驗收單上註明建商限期改善事項,
並扣下交屋保留款(總價5%以內),
待建商修繕完成後才行支付尾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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