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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政和X賣厝阿明X安新熊波比:融資房貸的靈活運用 資金需求變通多一管道

  ​ 住商不動產松江民生加盟店歐政和店長。 圖/歐政和提供 購置房地產除了對退休生活有種保障與安定感,不需要擔心老年租屋不便的問題;有能力的人更有許多鍾意以房地產當作高報酬獲利的投資首選,而除了以上的功能目的外,擁有不動產後,更是多了一項轉貸融資的方案,本次邀請擁有豐富從業經驗的住商不動產[松江民生加盟店] 歐政和 店長來為民眾介紹融資房貸是什麼?比起其他的貸款,此產品又有怎樣的限制與好處呢? 歐店長解釋說明:『融資房貸簡單來說,就是把已清償或是未有貸款過的房屋及土地做為抵押品,以取得貸款的資金融通方式,如果您現在名下有房子,手頭又需要現金,可以將房子及土地作為抵押品,向銀行申貸,即為所謂的原屋融資;那如果房子貸款尚未繳清,仍想使用一樣的方式,則為「房屋增貸」,就是以「已設定抵押權」的房屋及土地,再向原銀行申請增加貸款金額』。 歐政和店長指出運用二次不動產抵押做貸款申請的好處: 1. 利率遠較一般信貸利率優惠: 目前各大金融銀行機構房貸利率約落在2.06%左右,但信貸通常至少都是5~6%起跳,甚至有的會到10%以上,相差甚多。 2. 能貸款到較多的額度: 銀行會根據房屋座落區域、周圍行情等因素與房屋現價來進行鑑價再決定核貸金額與成數,如果您本身的還款條件能力充足,是很有機會跟原房貸一樣貸到八成的,所以如果擁有的不動產價值為1,000萬,核貸8成,則可以貸款到800萬的現金做運用,而信貸則是以DBR負債比來做評估,依金管會規定上限為平均月收入的22倍為限,通常能貸到的金額落在500萬左右是緊繃上限。 3. 可使用寬限期且還款期限較長 信貸的還款年限最高為7年,而透過融資房貸就等於是以房貸的條件做申請,不僅有機會可享有2~3年的寬限期外,還款年限大多也是落在20~30年間,對於月付金的繳納負擔較輕鬆。 另外在申請融資房貸時,除考慮借款金額與還款能力外,還是有一些申請必要費用是要記得納入的,因為是以不動產做抵押,故基本上都會有銀行開辦費、土地登記規費、火險、地震險以及代書費,以上總費用約會落在10,000元~15,000元。 雖然融資房貸可以貸款到較多資金且享用較低負擔的月償還,但前提是將房子做抵押才融資到的現金,因此歐店長提醒民眾一定要記得按月準時繳納,若真的臨時有繳款困難.也不能置之不理,因為若累積超過三個月以上銀行會進行法律程序,後續就會面臨到強制執行,所以若

安新建經地政士推薦單元-「當客戶生命的見證者,林佳雯力求圓滿」



地政士,不只是寫文書、跑流程,而是每一個客戶生命中重要時刻的見證者。我們會看到客戶第一次買房的緊張感,也會看到客戶換屋的喜悅感,更得陪客戶面對處理遺產的千頭萬緒……佳澄地政士事務所地政士林佳雯認為,在這過程中,固然得依循法律來妥適處理,但若能多一點,就能讓事情更圓滿。

林佳雯已入行十年,回首代書路,曾有客戶買房、賣房,都是她負責簽約辦理,也經手無數繼承案,看遍人間百態。學法律出身的她認為,處理案件時,能否換位思考、為客戶設身處地,最為關鍵,專業卻圓融是她一貫的信念。

從小富有正義感,嚮往從事助人工作

林佳雯從小就有正義感,立志成為法律人,東吳法律系畢業後到法律事務所服務,但日常工作內容,跟她原先設想的理想狀態有段差距。工作後不久,她的奶奶過世,當長輩們在討論繼承事務時,她便幫忙給建議,過程中,她深刻感覺到「學法律是有用的、能幫助別人解決問題的」,與自己年少時的心願相符。經過一番思量,林佳雯毅然投身不動產業界,自學考上地政士證照,先在信義地政士簽約中心服務,奠定紮實基本功,婚後自行開業。

在各類型案件中,買賣案件的量是最大的,林佳雯雖得心應手,但她依舊慎重看待,「我手上可能同時有二、三十個買賣案,但對客戶來說,每一個買賣,都可能是第一次,」林佳雯強調,要做好服務,就得換位思考,讓客戶放心、安心。

換位思考為客戶想,提供最佳解

繼承相關案件則很需要同理心。她回想,有一次,在深夜接到了遺囑案,對方非常緊急,林佳雯的先生開車帶著她與小孩,奔到對方在山上的家中。車上,4歲兒子問道:「媽媽,我們要去哪?」她回答說:「有個婆婆快要離開她的家人了,她想要把珍貴的東西留給小孩,媽媽要去幫她寫清楚。」兒子又說:「媽媽,你以後可以不要離開我嗎?」

這番童言童語,觸動了林佳雯的心。人生難免走到盡頭,如何安排好財產、照顧好家人,是難以迴避的課題;地政士在其中,扮演著關鍵角色,得盡力提供最佳解方。經歷過此事後,林佳雯也開始喜歡上幫客戶做稅務規劃,她強調,合法的節稅是大家都需要的,未雨綢繆總是好的。

找出自身定位,發揮特質與優勢

對於有志想投入這一行的年輕人,林佳雯直言,現在市場上的買賣案件,有七成都是透過仲介成交的,如果不是有簽仲介公司的特約代書,或是有家族淵源,可能在尋找案源上會有點辛苦;此外,不動產因為經手的是一大筆錢,又有那麼多資深代書,客戶為什麼要找我」也是要思考的。

林佳雯建議,要做出一番成績,要夠專業,還得找到自己的定位,發揮特質;以她自己為例,擅長的是溝通協調跟換位思考,較能把客戶服務做好,有了自己的特色,這條路才走得長遠。


林佳雯代書小檔案:

現任:佳澄地政士事務所地政士

從業時間:十年

擅長領域:買賣、繼承、稅務規劃

興趣:露營、親子旅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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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市日常QA『水利地可以蓋鐵皮屋倉庫嗎?』—安新建經幫你找答案

Q: 承租一塊水利地 想問可以蓋一間四面都封起來的鐵皮屋當倉庫嗎?水利地的使用有什麼限制嗎?   A: 詳細解答 根據農田水利法規定,水利地除非證明已沒有水利用途而變更地目,否則不能當作一般建地使用,而且水利用地在使用上必須符合以下相關規定: (一)按現況或水利計畫使用。 (二)水岸遊憩設施(限於原有灌溉埤、池)。 (三)戶外遊樂設施(限為球道及超輕型載具起降場使用)。 (四)採取土石 。 (五)其他經河川或排水管理機關核准者。 (六)再生能源相關設施。 (七)溫泉井及溫泉儲槽。 (八)農村再生設施(依農村再生發展區計畫審核及管理監督辦法規定辦理)。 凡是被編定為某種使用之土地,依照現行法令(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 6 條)規定,均要按照各使用地所容許的使用項目及許可使用細目使用,但是其他法律如果有禁止或限制使用的規定時,就要按其他法令規定辦理。 因此阿健雖合法承租水利地,但不能任意蓋鐵皮屋倉庫,違反水利地的使用規定,否則可能面臨罰鍰,並勒令其限期改善或拆除。 另外,根據農田水利會財產處理要點,出租使用限制如下: (一)租賃土地不得設定地上權。 (二)承租人於租賃土地上建造建物,應以出租人名義為起造人,並登記為出租人所有。 因此在「農田水利會有非事業用不動產出租原則」下,承租人阿健若在租賃土地上建造符合水利法之建物,應以出租人名義為起造人,並登記為出租人所有,但建造費要由承租人阿健自行負擔,且於租賃期間由承租人阿健負責管理維護及修繕。當租賃期限屆滿或租賃契約終止時,承租人阿健應無條件拆除回復原狀點交給出租人,或經出租人同意後按現狀無償點交出租人,或經出租人同意後,另行協議土地及建物之租賃條件續租。 水利地由水利署負責管理,民眾若要使用,只要符合法令的規定,一般都會予以核准。民眾承租使用,對水利用地僅有使用權,與一般承租之契約行為有所不同,若國家有需要,依規定可無條件收回。   參考資料: https://law.coa.gov.tw/glrsnewsout/LawContent.aspx?id=GL000048 法規名稱:     農田水利會有非事業用不動產出租原則 第四章   會有非事業用不動產之出租 https://law.coa.gov.tw/glrsnew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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