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新建經台北區執行經理丁義峰。 照片/丁義峰提供
房屋的共同持分比例不僅決定產權人之間的權益分配,對未來房產的貸款、出售及稅務優惠都會產生直接的影響。阿明邀請安新建經台北區執行經理丁義峰來為大家說明,如何在產權共同持分比例時避免後續爭議?
產權持分比例通常取決於購買、繼承或贈與的方式。在繼承時若沒有遺囑或特殊約定,產權通常會依法平均分配,例如四名繼承人共同繼承房屋時,每人將平均持有四分之一的產權;若長輩生前有遺囑或經協商同意,比例便可重新分配,例如長子獲得二分之一,其他三人平分剩餘的二分之一。
此外,購房時的產權持分也需依實際情況決定,夫妻共同購房若無特別約定,比例通常為各50%;若一方出資較多,則可在購房合約中明確訂定,例如7比3的比例,以確保出資與產權相符。持分比例的重要性在於,它直接關係到房產處置的權利與義務分配,持分比例較高者擁有更大的決策權利,無論在出售、出租或其他管理方面都具有一定的主導性。丁義峰提醒,無論是繼承、贈與還是購買,持分比例應透過法律文件紀錄為準,以避免產生後續紛爭或造成自身權益的受損。
丁義峰指出,在買賣房屋時,應留意房屋與土地的持分比例是否一致,避免稅務權益受損。根據稅務局的表示,土地所有權人出售之土地,如該房屋所有權屬本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或與他人共有時,出售時「自用住宅用地稅率」之適用面積應按房屋持分比例計算,具體計算如下:
案例說明:
張大哥與張小妹共同持有一棟房屋及其土地240平方公尺,房屋持分比例為1/3及2/3,土地持分比例則各為1/2:
◎張大哥:因房屋持分1/3,240平方公尺的土地中,僅有80平方公尺可適用10%自用住宅優惠稅率,其餘40平方公尺則按一般稅率課稅。
◎張小妹:因持分比例為2/3,她所持有的120平方公尺,就可全部適用優惠稅率。
丁義峰強調,房屋的共同持分牽涉到繼承、出資比例及稅務優惠等各個環節,若處理不當,往往會引發家庭紛爭或支出額外的稅賦。因此,無論是在繼承房產、夫妻共購房屋,或是日後進行房產買賣時,都建議透過專業人士協助,確保比例分配清晰,並有法律相關登記,以確保產權人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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