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不動產土城日月光店店東陳文哲。 圖/陳文哲提供
房價步步高,多數人買房時都是「咬牙梭哈」、投入畢生財產,倘若買到漏水屋、瑕疵房,難免又氣又嘔。該如何避免買到漏水屋?所謂的保固真的有效嗎?安新建經與賣厝阿明特別邀請到全國不動產土城日月光店店東陳文哲來解惑,並分享安心買屋的絕招。
梅雨季節到來,台灣各地陸續傳出災情,專家普遍認為,由於全球暖化是不可逆的趨勢,極端氣候將成為新常態,未來必然會有愈來愈多的瞬間暴雨或接連豪雨,再再考驗著人類社會的因應之道。
這樣的氣候型態,也讓漏水屋議題再度引發關注,從業已十多年的陳文哲也指出,確實,在各式房地產交易糾紛中,漏水問題向來是最常見的。
漏水問題是最常見的房產交易糾紛
很多人都會好奇,所謂的「房屋漏水保固書」真的有效力嗎?陳文哲表示,在房屋交易時,賣方一定都有瑕疵擔保的責任,而專業仲介在成交前,都會誠實告知房屋現況,要在前端確認買方能否接受,假如屋況有瑕疵或已知有漏水,買方仍有意願就會安排雙方談看看,也可以協議修到好再交屋。
若於買賣過程中沒看出問題,在台灣實務做法有半年的保固期,陳文哲說,房子若在交屋後半年內發生漏水,賣方是需負修繕之責任,這時就要立即通知仲介,仲介會先向賣方反映,一提出後此請求權有五年的時效,也就是說若賣方不予處理,在這五年間都是可以重複要求賣方需完成此責任;不過有些瑕疵的出現,不見得是人為刻意隱瞞,而是物件屋內擺設或既有裝修,在尚未移除也就不好發現跡象。
處理通則為半年保固期、五年請求權
另一種實務上也出現過的情況,是買方殺價,賣方讓步、但強調現況交屋,雙方簽訂協議,明白寫出賣方讓利、不負瑕疵擔保責任,結果買方住進去後,超過半年了才發現漏水。倘若碰到這類問題,陳文哲分享,一般專業仲介還是會想辦法居中協調,看怎麼把傷害降到最低,找到雙方都能接受的圓滿解方。
如果是跟建商買的預售或新成屋,在自家權狀內的範圍,大多是一年保固,部分大品牌建商可能會有三、五年的保固,但極為稀少;而在公設部分,倘若出現問題,則通常由管委會跟建商來交涉;至於建商的保固範圍,通常不是寫在買賣合約書,而是寫在建材配備相關說明書中。
陳文哲說,新案通常會出現的瑕疵問題是門窗不順、油漆磁磚爆開或脫落等等,畢竟台灣比較潮濕,假如建造時又趕工,例如油漆刷第一次後沒等到全乾再刷第二次,或磁磚貼太快,就會容易出現油漆龜裂、磁磚熱漲冷縮爆開等窘境。
交易前掌握三原則,避免買到瑕疵屋
如果是自然人跟建商買的房子,又拿出來賣,則跟買賣中古屋一樣的處理方式,採半年保固期、五年請求權的原則。陳文哲強調,無論是保固期或請求權,在實務上都還是得靠居中協調,所以很吃仲介的專業與誠信。
若想避免碰到這類麻煩事,陳文哲提供買屋前三大守則給民眾參考,第一,是看清楚合約,倘若有不懂的地方,一定要向仲介詢問清楚;第二,是仔細確認屋況,如果屋子裡面有很多櫃子、雜物,也可以跟賣方協調移動,以便看更清楚;第三,要是東西太多,可以跟仲介商量,寫個特約條款,萬一在屋內清空後才發現有壁癌、漏水等,要由賣方負責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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