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新建經提醒,5月是房屋稅繳納及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的重要時期,今年所得稅除了基本生活費調升等四大變革外,報稅截止時間也從5月31日延長至6月30日;另外,今年房屋稅改採「全國歸戶」、「差別稅率」等新制上路。安新建經提供 五月報稅季即將到來,課徵的稅務包括個人綜合所得稅以及房屋稅。其中綜合所得稅部分,今年共有基本生活費增加、免稅額調高、房租支出扣除額調整,以及幼兒學前扣除額擴大等四大變革,申報及繳納截止日今年則將從5月31日延長至6月30日。另外,同樣於5月開徵的房屋稅則實施「全國歸戶」與「差別稅率」,持有多屋者將增加稅負,繳納則至5月31日止。安新建經提醒納稅義務人,記得在指定時間內進行申報及繳納稅款以免受罰。 113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繳納共有基本生活費增加、免稅額調高、房租支出扣除額調整,以及幼兒學前扣除額擴大等四大變革。基本生活費部分,自新臺幣20.2萬元,調高至21萬元。免稅額的部分,未滿70歲由從9.2萬元調高至9.7萬元,滿70歲納稅義務人、配偶及受納稅義務人扶養的直系尊親屬,免稅額由13.8萬元調高至14.55萬元。 基本所得額課稅級距也依據物價指數上漲幅度有所調整,免稅額由670萬元調高至750萬元。單身者的標準扣除額由12.4萬元調高至13.1萬元,夫妻,則由24.8萬元調高至26.2萬元;薪資所得及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由20.7萬元調高至21.8萬元。 在房屋租金支出扣除額方面,與過去最大的不同的是,租金支出由「列舉扣除」改為「特別扣除」,可與標準扣除額並用,每一申報戶的扣除上限提高至18萬元,適用對象為納稅義務人、其配偶及受扶養的直系親屬,但設有排富規定,且申請人名下必須無自有房屋。 而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適用年齡,則擴大至六歲以下子女,第一名子女扣除15萬元,第二名及以上子女則每人扣除22.5萬元,並取消排富規定,讓更多家庭受惠。 安新建經表示,除上述變革外,今年繳稅期間亦有變化。日前財政部公告,為減輕美國對等關稅衝擊造成的繳稅壓力,今年所得稅申報繳納時間比照COVID-19疫情延長一個月,自5月1日起至6月30日;整體預料將有效減輕納稅人負擔,特別是對於有幼兒的家庭及租屋族來說,感受更為明顯;同時也提醒,雙薪家庭不一定要採用「所得合併計稅」,如果夫妻兩人所得稅級距不同,可用「分開計稅」試算,找出最省錢申報方式。 此外,同樣在五月...
隨著房價攀升及容積管制限制,許多建商為了使房屋使用空間增大,
常常以「彈性空間」、「魔術空間」等話術來宣傳,也就是市場上常見的「樓中樓」和
「夾層屋」等房型,但依據法源規定,
這些夾層設計都有容積限制,應該計入容積、樓地板面積及登記產權,
但對建商而言,合法途徑並不划算,
因此不少建商常鼓吹消費者購屋後再自行
以二次施工的方式來增加樓地板面積,
但這樣做是違法的,如被舉報則有被拆除風險,需特別注意!
這次就來帶大家認識幾個名詞,
什麼是夾層?跟挑空、挑高有什麼關係呢?
「夾層」就是指樓地板和天花板之間
的樓層,依據法律規定,同一樓層內夾層面積之和,
不得超過該層樓地板面積三分之一或一百平方公尺,
超過者應視為另一樓層。
夾層面積應計入樓地板面積檢討容積率,
其經依法核准建造者,即可登記產權,
也就是合法夾層。
至於「挑空」則是指如客餐廳
等部分提高其樓層高度,使該部分居室具有二層以上之空間高度,
以獲得較大之視野及採光,藉以創造活潑而具有變化之室內環境。
「夾層」其以外部分亦即所謂挑空部分。
挑空部分因其無樓板,得不計入樓地板面積。
而「挑高」則是指樓層高度設計採用
比一般規定的3.6公尺或實際需求為高者,
現行建築技術規則規定,
住宅及集合住宅等類似用途建築物
地面一層樓高度不得超過四‧二公尺,
其餘各樓層之樓層高度均不得超過三‧六公尺,
但其他用途建築物因無樓層高度規定,
常有挑高之情形。
另外也衍生出一種「複層式構造」,
也就是在一戶內,為了空間變化需求而採不同樓板高度之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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