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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報稅季 所得稅四大變革、房屋稅2.0全面啟動

  ​ 安新建經提醒,5月是房屋稅繳納及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的重要時期,今年所得稅除了基本生活費調升等四大變革外,報稅截止時間也從5月31日延長至6月30日;另外,今年房屋稅改採「全國歸戶」、「差別稅率」等新制上路。安新建經提供 五月報稅季即將到來,課徵的稅務包括個人綜合所得稅以及房屋稅。其中綜合所得稅部分,今年共有基本生活費增加、免稅額調高、房租支出扣除額調整,以及幼兒學前扣除額擴大等四大變革,申報及繳納截止日今年則將從5月31日延長至6月30日。另外,同樣於5月開徵的房屋稅則實施「全國歸戶」與「差別稅率」,持有多屋者將增加稅負,繳納則至5月31日止。安新建經提醒納稅義務人,記得在指定時間內進行申報及繳納稅款以免受罰。 113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繳納共有基本生活費增加、免稅額調高、房租支出扣除額調整,以及幼兒學前扣除額擴大等四大變革。基本生活費部分,自新臺幣20.2萬元,調高至21萬元。免稅額的部分,未滿70歲由從9.2萬元調高至9.7萬元,滿70歲納稅義務人、配偶及受納稅義務人扶養的直系尊親屬,免稅額由13.8萬元調高至14.55萬元。 基本所得額課稅級距也依據物價指數上漲幅度有所調整,免稅額由670萬元調高至750萬元。單身者的標準扣除額由12.4萬元調高至13.1萬元,夫妻,則由24.8萬元調高至26.2萬元;薪資所得及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由20.7萬元調高至21.8萬元。 在房屋租金支出扣除額方面,與過去最大的不同的是,租金支出由「列舉扣除」改為「特別扣除」,可與標準扣除額並用,每一申報戶的扣除上限提高至18萬元,適用對象為納稅義務人、其配偶及受扶養的直系親屬,但設有排富規定,且申請人名下必須無自有房屋。 而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適用年齡,則擴大至六歲以下子女,第一名子女扣除15萬元,第二名及以上子女則每人扣除22.5萬元,並取消排富規定,讓更多家庭受惠。 安新建經表示,除上述變革外,今年繳稅期間亦有變化。日前財政部公告,為減輕美國對等關稅衝擊造成的繳稅壓力,今年所得稅申報繳納時間比照COVID-19疫情延長一個月,自5月1日起至6月30日;整體預料將有效減輕納稅人負擔,特別是對於有幼兒的家庭及租屋族來說,感受更為明顯;同時也提醒,雙薪家庭不一定要採用「所得合併計稅」,如果夫妻兩人所得稅級距不同,可用「分開計稅」試算,找出最省錢申報方式。 此外,同樣在五月...

「房屋漏水」糾紛最常見 安新建經:簽約請「且慢」

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台統計 108 年度第 1-3 季房地產消費糾紛,總計有 1,269 件,排名前三的項目為「房屋漏水」 (14.7%) ,「终止委售或買賣契約」 (8%) 和「施工瑕疵」 (6.7%) ,安新建經表示,會造成以上糾紛往往是因為「太急」,因此跨入 2020 年,提醒消費者購售屋記得「且慢」。 針對前三名糾紛,安新建經表示,以第一名的漏水問題來說, 建議若是購買成屋或中古屋,買方於看屋時可打開查檢孔(即維修孔)檢查有無漏水,另外要注意外牆及廁所隔間牆,應謹慎檢查,避免漏水爭議的產生。另外簽立買賣契約時,不要約定「現況交屋」,所謂「現況交屋」在法律上的意思是指目視可及之瑕疵,賣方不負擔保責任,所以若後續不幸真的有漏水狀況,賣方就可主張買方看屋時應有看到…等因素,而不需負漏水瑕疵擔保責任或而衍生爭議。 最後則是, 一定要找一次機會在雨天看屋,就可更容易查覺外牆是否有漏水情形。 第二名「终止委售或買賣契約」,常有賣方因思慮不周或一時衝動,就委託仲介公司銷售,事後覺得賣虧了後悔出售而悔賣;買方也有相同情形,簽了約覺得買貴,或是家人反對,而造成悔買;安新建經提醒,買賣房屋不要因不動產經紀業者鼓吹或其他原因,就衝動簽立契約買賣房屋,一定要事先跟家人達成共識,尤其若一屋登記在多筆所有權人名下時,許多解約都是因「人」而爭議,但一旦契約成立,悔買或悔賣就必須付出違約責任。 第三名的「施工瑕疵」則通常發生在購買預售屋時, 因無法像成屋可實際看屋並檢視屋況,等到交屋前驗屋才會發現施工不滿意或有瑕疵,或是消費者與建商對於施工瑕疵認知不同,而衍生爭議。 這個部份,安新建經建議,簽約前要仔細確認平面圖之尺寸及格局,是否符合需求,並且選擇有品牌之建商,避免向一次性建商購屋。 安新建經最後提醒,如買賣成屋時有辦理履約保證,點交前因買賣價金都存在履約保證專戶,當有漏水瑕疵時,於點交前就可向賣方要求修繕、補貼修繕費或約定保留修繕款項於專戶,就可減少遇到糾紛時賣方不願意支付或是協調不定的問題。另外購買預售屋時應由建商與買方共同從「不動產開發信託」或「價金返還保證」、「價金信託」、「同業連帶擔保」、「公會連帶保證」中擇一履約保證機制,較能確保交易安全。 # 安新建經官網 :    https://www.anshin...

安新建經地政士推薦單元-「正氣凜然,馮世揚只做對的事情」

走進永業地政士事務所,迎面而來的所長馮世揚,文質彬彬,看起來謙沖溫和的他,談起地政專業,卻是格外堅定,不斷強調:「代書這一行,只能做對的事情,只要有一點點疑慮的案子,我就絕對不接!」 本科出身的他,中興法商地政系畢業後就入行了,至今已過了十四個年頭,儘管市場景氣起伏不定,永業仍不斷茁壯,目前已有五位地政士,還不斷擴張規模中,靠的就是馮世揚的專業與堅持。 代書的業務性質,特別容易看到人性的複雜面,馮世揚直言,入行至今,看過很多奇怪的案子了,「比方說,客戶要辦贈與,結果要贈與的人,竟然失智、無行為能力;又例如,客戶用簽約授權的方式來辦,結果,簽授權書的人,躺在加護病房;也常見小孩偷賣父母的房子、太太偷賣老公的房子……」 案件情況複雜,秉公處理是王道 這種案件,馮世揚絕對不碰,特別是有違法疑慮的,他連談都不談,「也曾有人,說給我錢,叫我破壞某一樁成交,我就說『不行,給我多少錢都不做』,這是職業道德的問題!」他強調,代書的工作特殊,只要走偏了,對自己、對客戶都是傷害。 儘管只接合法的案件,有時也難免遇到複雜特殊的情況,比方說,曾有件繼承案,因為客戶家產總值高達十幾億元,兄弟姊妹都強調公平、又或多或少有心結,要求所有財產都造冊處理,後來,馮世揚居中協調,耗費一年多才辦完。 這類案件,馮世揚的處理原則是「就事論事,依法處理」,他解釋,做事通常是依循著情、理、法,「但常見家人之間為了財產,已經沒有情了,至於理,當下也沒有這個思緒,這時當然就用法,照規定來。」依照他的經驗,通常只要不偏袒任何一方,秉公處理,終究有解方。 多做一點服務,把案件都當成自家事 目前永業的業務範疇,除了繼承贈與案件之外,買賣案件也是大宗,馮世揚強調,每個案件都要盡心處理好,「代書每個月可能好幾十個案子,難免有人會隨便,但客戶一生可能只買一間房子,要把客戶的事情當成自己的事情來處理,嚴肅對待,不能馬虎。」 在份內的工作做好後,他還會「多做一點服務」,例如,會幫客戶跑腿,結掉水電瓦斯跟過戶,馮世揚認為,這類事情,他來辦可能只是舉手之勞,但卻能為客戶解決掉麻煩事,對服務品質也有加分,值得堅持。 市場飽和,宜先做房仲代書歷練 對於想要加入代書界的人,馮世揚坦言,市場已經很飽和了,若真想加入,建議先做房仲的代書,抱持著學習的態度,累積經驗與客源,「一定要積極、細心、肯吃苦耐勞,還要有點小聰明,能看懂人家臉色!」...